施工合同

2020-07-10 施工合同

  在人民愈发重视法律的社会中,人们运用到合同的场合不断增多,合同能够促使双方正确行使权力,严格履行义务。那么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施工合同8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施工合同 篇1

  (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招投标文件是本合同的有效文件。

  第一条:工程项目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第二条:合同价款

  合同总价为:金额(大写): (人民币)

  (小写):¥ (人民币)

  第三条: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年 月 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

  第四条:质量标准

  一、单位工程质量必须达到洛阳市优质装饰工程的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相关验收标准,工程质量必须通过政府管理部门的备案验收要求及装饰工程的验收,并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证明书。

  二、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技术资料和装饰工程施工规范进行施工并接受甲 方、业主、监理、总包单位的监督。

  三、乙方提供设备材料必须符合产品质量标准要求,附有合格证、产品质量性能检测证 明,且应达到乙方投标文件及澄清说明中的技术标准。安装调试、培训和售后服务要求按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相应条款执行。

  第五条:安全文明施工

  1、市级安全文明工地。本工程项目作为洛阳市重点工程项目,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遵守洛阳市关于重点工程管理的一切相关规定。如有违反,造成经济处罚、工期延误等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在工程结算中直接扣除。

  2.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乙方负责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穿戴好劳保用品,按安全操作规程文明施工,施工中一切安全问题由乙方负责。

  3.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在开工前应携带合同书或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开工资质及安全资格证审核表、主要施工机具一览表、安全资格证等,到相关部门履行开工手续后方可施工。

  4.为加强安全生产,杜绝不安全因素和违章违纪现象发生,双方约定将工程合同价的1%作为安全风险保证金,待工程完工后支付。甲方安全部门在施工过程中发现乙方有不安全因素和违章违纪行为,甲方将有权按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中的有关经济处罚条款规定在工程款项中扣减其安全风险保证金;若整个施工过程中无不安全因素和违章违纪现象发生,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其款项正常支付。

  第六条:材料供应

  1、 材料除墙地砖、电线、开关、插座由甲方供货外,其它材料由乙方认质认价后自行采购,,所有采购的原材料必须是符合国家规定的合格产品,附有合格证及检验报告。乙方必须按规定进行复试、试验,合格后经甲方代表和监理工程师同意,方可用于本工程中。但甲方和监理的审查、认定并不免除乙方按本合同应负的任何义务。

  2、 乙方对进场的材料、设备负有妥善保管的义务,否则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七条:合同价款与支付

  1、合同签定价为一次性包死,除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及合同中有约定的以外,合同总承 包价不因材料、人工、机械等市场价格波动而调整。该固定总价包括乙方的各种风险费用。

  (1)工程结算时的工程量差不予调整。

  (2) 招标范围内的和图纸中已标明的工作量投标报价中若有遗漏,视为总价已包

  2、设计变更、签证部分发生的工程量以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核定的签证单依实结算,执行招标文件规定的计价规定及中标人投标人投标时承诺的优惠率计算;其变更增加部分按中标人所报的工程变更优惠率调整,合同内减少部分按中标人所报的投标报价优惠率调整;发生设计变更、签证的确认需在发生时5个工作日内确定工程量,否则不予确认。工程单项签证单中费用变更在伍仟元内增加的,结算时不作调整计算。变更签证发生费用的结算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经审计确认后支付。

  3、装饰全部施工完毕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其工程实际完成量的 80%。

  4、乙方递交竣工报告,并完成工程项目所有资料完整移交后,经甲方验收合格,30日内提报竣工结算文件(含相应资料),甲方审核确认完毕竣工结算手续办理完毕,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双方公章后,支付到合同价款的 95%,并退还履约保证金,甲供材按实际发生额同期扣除。

  5、余款 5%为工程质量保修金。保修金退还日期为:竣工验收备案证明书取得之日起满两年后,并相应扣除已发生的维修费用。即使保修期满保修金结算后,乙方仍应继续完成保修期限内的保修工作,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第八条::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工作:

  1、负责指定施工所需水、电接口,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2、负责组织图纸会审。

  3、提供施工道路满足施工运输需要。

  4、甲方代表对工程质量,工程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定期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发包方对工程及承包方的意见均需通过发包方代表与承包方接洽。

  二、乙方工作:

  1、在开工前7日内提交更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

  2、每月20日前向甲方代表及监理提供月工程进度计划、材料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

  3、乙方设专职安全员负责施工现场安全保卫工作及夜间施工照明的工作。

  4、乙方负责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5、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必须达到文明施工示范工地标准,交工前所有施工机械、材料及垃圾清运完毕,费用乙方承担。

  6、服从监理及甲方代表施工调度,积极配合其它施工单位工作;

  7、完成整体消防系统调试开负责相关部门消防工程验收。

  8、严格执行流动人口及计划生育管理有关政策,并承担其费用。

  9、隐蔽工程必须经过甲方、监理、业主同时认可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

  第九条:竣工验收

  (1) 设计图纸(含说明书、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单等);

  (2) 材料的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测报告、进场验收记录和复验报告等;

  (3) 施工记录;

  (4) 特种材料、工件(及附件)的生产许可证;

  (5) 饰面砖样板件的粘结强度检测报告;

  第十条:质保期限:

  质保期为 二年(以投标文件承诺的为准),自取得竣工合格证之日起开始计算二十四个月。在此期间,凡因装饰质量问题,由乙方免费进行保修。

  第十一条:售后服务措施

  一、服务措施:

  1、 在保修期内当甲方值班人员发现问题通知乙方后,乙方人员应在24小时内赶到甲方现场进行处理,并做好问题处理记录。

  2、 在保修期内,若紧急情况发生后,乙方应能及时赶到甲方现场进行处理。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因乙方原因,不能按合同约定的时间竣工,应向甲方支付1000元/天的误期赔偿费;

  2、因乙方原因达不到合同约定的工程质量要求,应无条件返工并承担所有费用。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的争议,由甲方委托具备该类产品质量检测资格的相关部门进行质量鉴定,该鉴定的结论是最终的,甲乙双方均应当接受。若检测结果达不到招标文件要求的标准及乙方投标文件承诺的质量标准,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3、因甲方责任及不可抗力,工期相应顺延。

  第十三条:合同纠纷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到洛阳市西工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一式伍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叁份,乙方贰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施工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甲方愿将____零星工程以包工的方式承包给乙方,经双方充分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承包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承包价格:承包价格参考《现代城零星项目价目表》。___________________

  三、结算方式:乙方施工完毕验收合格7天后方可结算。

  四、付款方式:所有工程完成验收合格后一次性结清承包价款。

  五、质量要求:必须按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甲方要求的建筑工程规范和要求施工,必须达到建筑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如因工艺问题造成的返工,一切工费由乙方负责。

  六、工期要求:工程总工期为 天,即施工时段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工期包括雨天在内,每延迟一天按贰佰元进行处罚。

  七、其他要求

  1.施工期间,坚决杜绝一切安全事故发生,所有安全事故无论大小,概由乙方负责。

  2.施工期间,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相关技术人员的现场指导和监督,不得以任何借口无理取闹,拒绝施工。

  3.乙方若无故擅自停工,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前面工程所发生的费用甲方概不负责,合同另签他人。

  4.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规定,遵守甲方的工作规范、操作规程、劳动安全卫生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爱护甲方财物,维护甲方利益,服从甲方的领导、管理。乙方在施工中因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发生人身伤亡事故,概由乙方自己负责。

  5.工程竣工后由甲方验收质量检查,并签字付款。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施工合同 篇3

  发包人:成都(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四川(以下简称乙方)

  为进一步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权利、义务, 在《 建筑施工工程合同》基础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在甲乙双方完全自愿和理解本补充协议条款的情况下,签订本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协议。

  一. 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住宅工程

  2. 工程地址:

  3. 建筑面积:51118.13m2

  4. 结构类型:框架结构 、地上11+1层 、独立地下室1层

  5. 设计单位:四川

  6. 监理单位:四川

  二. 工程内容及承包范围

  1. 乙方负责对本工程土建部分进行施工总承包,承包范围为:基础、主体、装饰装修工程(见本协议附件一:工程量清单报价书)。

  2. 包括乙方承包范围内的因设计变更而引起的增减工程。

  3. 甲方指定分包工程内容见本协议附件二。

  三. 合同工期(本协议中所列日期均为日历天数计)

  1. 开、竣工日期

  1.1 开工日期: 20xx年10月2日;竣工日期: 20xx年11月26日;总工期:420天(含法定节假日)以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所载日期为准。

  2. 施工进度

  2.1 本工程分两期实施。一期工程为一、二号楼。二期工程为三、四号楼和独立地下室(见本协议附件三:即总平面图)。

  2.2 乙方应于合同签订并收到施工图后10天内向监理和甲方提交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甲方和监理在乙方施工组织设计提交后的10天内若未予以书面形式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则视为同意。

  2.3 二层顶板完成时间:一号楼:20xx年12月5日;二号楼:20xx年12月15日;四号楼:20xx年1月20日.

  2.4 三号楼一层顶板完成时间:20xx年1月31日;地下室完成时间:在20xx年7月31日.

  3. 工期违约责任

  3.1 如因乙方原因延误二层顶板工期(房屋销售起始工期),甲方按20xx元/天对乙方进行罚款;若乙方提前工期,甲方按20xx元/天给予乙方奖励,累计奖罚金额不超过4万元。

  3.2 若总工期延误,甲方按3000元/天对乙方进行罚款;若乙方提前工期,甲方按3000元/天给予乙方奖励,但奖罚累计不超过10万元。

  4. 如有奖励或罚款金额在工程决算时办理。

  5. 工期不顺延情况:

  5.1 各种自然因素(如下雨、大风、高低温天气等);

  5.2 停水、停电、节假日及地方性政策调整等因素对工期的影响(若一周内停电、停水累计超过8小时,工期予以顺延);

  5.3 因乙方施工质量问题或施工安排不当导致设计变更以及擅自变更设计而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甲方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6. 工期延误:由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工期应相应顺延:

  6.1 按《通用条款》第十三条执行。

  6.2 甲方直接分包的施工项目影响乙方施工进度造成的工期延误。

  四. 质量与检验标准

  1.1 工程质量:合格.基础、主体验收及竣工验收均应一次性通过龙泉驿区质监部门验收合格;

  1.2 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问题及使用不符合设计要求的材料,必须无条件及时免费修复或返工重建。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工程合同造价总额的5%的违约金和相应返工价款。

  1.3 乙方应及时向下一道工序的施工单位(分包单位)办理移交手续。

  1.4 设计图中室内天棚不抹灰,乙方按常规普通法施工,若甲方有其他要求,另行办理相关手续。

  五. 合同价款与支付

  1. 合同价款:暂定为人民币3260.525215万元(叁千贰百陆拾万零伍仟贰佰伍拾贰元壹角伍分)。结算工程量以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为准。

  1.1 合同价款中的规费、措施费(一)、措施费(二)由乙方在工程全过程中包干使用,不作任何调整。具体包干费用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项目:

  1.1.1 规费:即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

  1.1.2 措施费(一):即安全施工、文明施工、临时设施、

  1.1.3 措施费(二):即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垂直运输机械、脚手架、混凝土和钢筋混凝土模板及支架、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

  1.1.4 其他不可预见费及风险包干费

  1.2 本工程税金按国家税法及相关政策法规执行。

  2. 合同价款的调整: 由于工程量清单漏项、新增项目、设计变更引起的新增工程量清单项目,其结算价格按以下方式计算:

  2.1 乙方工程量清单报价书中已有适用于此工程项目的综合单价,按已有的综合单价计算;

  2.2 乙方工程量清单报价书中只有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可参照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确定新增工程量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

  2.3 乙方工程量清单报价书中没有适用或类似工程项目的,依据20xx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及相关配套文件的规定,套用相应定额子项后确定该项目的综合单价。该项目的材料由甲方认质认价,人工费按施工期间政策规定调增,综合费按27%计取,机械费按定额子项计取,(措施一、规费、措施二不计取)。

  2.4 施工期间人工费按政府规定系数并结合乙方工程量清单报价书随施工进度进行调整。

  2.5 奖励

  2.5.1 若乙方的工程质量、进度、安全、协调配合、节约成本、现场管理等符合合同要求,甲方奖励乙方项目部10-30万元。

  2.5.2 乙方提出合理化建议,若经甲方采纳而节约的工程直接费,甲、乙双方按6:4的比例分享。

  3. 工程进度款的支付

  3.1 工程形象进度必须满足合同及本协议的约定,工程量进度报表经甲方及监理审核后支付乙方工程进度款。

  3.2 支付时间:一、二号楼主体三层顶板完成后,甲方支付已完工程量90%的进度款(含30%以房抵工程款、下同),三层以上工程款按月形象进度支付;三、四号楼主体一层顶板完成后,甲方支付已完工程量90%的进度款,一层以上工程款按月形象进度支付。甲方及监理单位确认计量结果后10天内,按审定产值的90%支付上月进度款;支付总额至合同总价款的90%时,暂停支付;

  3.3 若乙方发生严重质量事故或严重安全事故(按国家有关安全质量事故规定进行界定),甲方有权暂停支付工程进度款。

  3.4 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甲方将暂停支付当期工程进度款。下一期工程进度款的支付、应在乙方将工程进度调整到甲乙双方约定的工程进度计划范围内后,甲方才恢复支付工程进度款。

  3.5 以房抵工程款的说明:甲、乙双方同意以本项目商品住宅作价支付乙方应收本项目工程结算总价款的30%,并从每笔应付工程进度款中按30%比例冲抵。甲方根椐需要,若全部或部份以原作价收回该部份商品住宅,应同乙方协商。甲方收回时,应将相应的应付工程款支付给乙方。本工程商品住宅作价的原则、方式及相关办法由双方另行签定补充协议。

  3.6 如发包人出现延期支付工程进度款的情况,按通用条款第26.3及26.4条执行。

  3.7 工程结算

  3.7.1 乙方竣工结算经审计后30日内支付至工程结算总价款的95%(不得与3.5条相冲突);工程结算总价款的5%作为保修金,保修期届满之日起15日内结清。

  3.7.2 质量保修金的支付:各分部分项工程保修期届满、经甲方对工程质量确认无异议后14天内,按各分部分项工程的保修金额,甲方与乙方办理保修款结算,将剩余保修款一次性支付乙方;基础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在交工满一年后14日内,按其保修金额支付给乙方。

  3.8 结算审计:

  3.8.1 结算审计时甲乙双方应积极配合审计工作,应在双方确认竣工结算资料真实、完备之日起原则上在3个月内完成本工程的结算审计。

  3.8.2 结算审计费的支付办法: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4. 履约保证金:乙方在签订本协议之日起五日内,在甲方专用帐户存入人民币伍拾万元,作为本协议的履约保证金。该保证金在三号楼、四号楼的二层封顶后10日内由甲方无息退还乙方50%;合同内工作内容竣工后10日内无息退还剩余50%。

  六. 材料价格及材料的采购

  1. 材料价格调整

  1.1 若甲方对某项主要材料进行调整(套用定额不发生变化),仅对材料差价进行调整。

  1.2 非暂定价材料不作调整,但砂、石、石灰材料价格风险系数5%,超过5%部分按实调整,税金按规定计取。乙方无权更换工程量清单中的任何材料。

  2. 材料采购

  2.1 乙方必须按甲方规定品牌采购,并且在采购前15天将样品及价格送监理工程师及甲方代表认可后方可采购。对于非暂定价材料部份,如甲方采纳乙方建议的性能相同且价格较优的其它品牌,即按第五条的2.5款进行奖励。

  2.2 甲方对于暂定价格材料及主要材料价格表中的材料认为有必要自行采购时,乙方应予以支持。

  七. 工程变更及签证

  1. 工程变更及签证必须注明:事由、工作范围及部位、具体作法、尺寸、工程数量和费用组成。签证文字的表述应做到鲜明、准确,必要时应附图,且在签证单结尾处注明此项后无内容。

  2. 本工程的所有变更及签证,均应经甲方代表或甲方现场代表及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方可生效,甲方、监理、施工单位均应保留原件。

  3. 甲方有权对设计图纸进行变更。

  4. 乙方发现设计错误或不合理之处,应及时通知甲方工程部、监理部和设计单位,由设计单位(或甲方)提供设计变更文件,经监理工程师、甲方代表签字批准后实施。

  5. 甲方对已完成的分项工程进行变更,乙方应在施工前将施工方案报甲方及监理单位确认。乙方应谨慎保护可能重复利用的材料、设备。若乙方拆除措施不当或保护不当造成材料、设备损坏的,由乙方承担相应损失。

  6. 需办理签证的隐蔽工程,乙方应在隐蔽前三天填写签证单,并由监理工程师及甲方代表确认。如因乙方原因导致工程量无法核实,则不予办理签证。

  7. 乙方应在设计变更实施前48小时向甲方提交书面报价,由甲方及监理审核,按审核后的造价决算。

  8. 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的计价原则:按5章第2条执行。

  9. 临时用工签证应明确:工作内容及工作量、工作时间、工作人数及用工价格。

  10. 办理签证时,乙方应提供经甲方确认的有关方案或数据原件,签证单原件一式四份。

  八. 竣工验收:按《通用条款》执行。

  九. 工程质量保修

  1. 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1.1 乙方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承包范围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1.2 凡属于乙方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或其他缺陷,均属于乙方保修责任范围,其维修费用和因乙方维修造成业主的相关损失,应由乙方承担;不属于乙方责任,但是经由双方协商由乙方施工的,乙方应配合检修,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2. 质量保修期限如下(以双方在工程移交书上签字之日起计算):

  2.1 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合理使用年限;

  2.2 屋面防水工程、卫生间、厨房、阳台和外墙面的渗漏(包括台风、暴雨等自然条件下的影响)为5年;

  2.3 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2.4 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2年;

  2.5 供热及制冷系统为2年;

  2.6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为2年

  3. 质量保修责任

  3.1 因乙方施工质量原因导致业主退房、要求甲方给予赔偿等,其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3.2 保修期内的维修:一般性维修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到达;紧急事故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8小时内到达现场抢修;业主收房后出现渗漏水、有水区域返水,乙方应在16小时内修复。

  3.3 乙方未及时维修或未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完好、或经过两次维修都未能修好的,甲方有权自行请人代为维修并确定价格,所有修复费用及赔偿费用在支付乙方质保金时扣除,但不等于解除乙方应负的责任。

  3.4 乙方每次维修完毕,应负责将施工现场清理干净、并取得业主和甲方(或物管公司)的验收签字。

  3.5 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乙方应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后,由乙方实施保修。

  十.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代表及职责

  1.1 本工程甲方代表为 。甲方代表代表甲方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力,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甲方如另行委托其他人员代行上述全部或部分职责的,以甲方向乙方出具的授权委托文件或书面通知为准。

  1.2 本工程甲方现场代表为王良辉。甲方现场代表的职责:负责监督检查工程质量及工程进度,负责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及现场签证的签署,对工程进度款的支付和工程竣工决算进行审核,以及与设计单位等相关部门的协调。

  2.乙方驻工地代表及其他人员

  2.1 乙方项目经理为 ,项目技术负责人为 ,其它管理人员名单按乙方的工程量清单报价文件。

  2.2 乙方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在本工程施工期间(包括准备和收尾阶段),均须专职在岗,坚守施工现场,不得兼任其他项目任何职务;如需对人员、机械设备、施工方案等变更,必须提前一周以书面形式报经甲方同意。

  2.3 乙方的要求、通知均应以书面形式由乙方项目经理签字加盖乙方公章或项目专用章后递交甲方。

  2.4 乙方项目经理或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参加每周工程例会,因故不能参加的应提前8小时向监理部请假、并在获得监理部同意后方可缺席。

  2.5 乙方代表除以下原因外,在竣工验收完成前不能替换

  2.5.1 因病而不能坚持工作者;

  2.5.2 无法担任与该工程建设相关的工作。

  2.5.3 因刑事责任或经济纠纷无法继续担任此项工作。

  2.5.4 被吊销资格证。

  2.5.5 甲方认为不称职者。

  2.6 乙方代表换人,必须经甲方书面认可,其接任人仍必须无条件全面继续承担乙方应有的责任。

  2.7 乙方在开工前应向甲方提供有关人员资质证书及岗位证书等证件。

  2.8 以下甲方确认无法胜任工作的人员,经甲方要求,必须调离本工程范围。同时,乙方应尽快用甲方批准的合格的人员代替上述调离的人员。

  2.8.1 对施工质量、进度达不到合同要求负有责任的施工人员;

  2.8.2 业务水平达不到岗位要求、工作责任心不强的施工人员;

  2.8.3 不能积极配合甲方正常工作;

  2.8.4 违反甲方或乙方工地现场管理规定者;

  2.8.5 无证上岗者(适用于按规定必须持证上岗者);

  2.8.6 与工程量清单报价书及合同规定名册不符者;

  2.8.7 与本工程施工无关的人员等。

  3.甲方的工作

  3.1 施工前准备

  3.1.1 完成红线以外的三通,提供水、电接口到红线。乙方进场后,甲乙双方及时办理临时水电设施的移交手续。

  3.1.2 负责办理施工许可证等合法手续,乙方协助办理。

  3.1.3 提供施工场地工程地质、地下管网线路资料,必要时乙方应进一步探明。

  3.1.4 将水准点、坐标控制点现场交验予乙方,由乙方自费负责保护,若保护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担。

  3.1.5 向乙方提供8套施工图。

  3.2 施工期间

  3.2.1 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进度,设计变更的签证、工程进度款的支付、办理竣工决算等。

  3.2.2 根据销售等实际需要,对施工现场发出调整、变更指令。

  3.2.3 负责协调周边关系和政府职能部门的关系。

  4. 乙方的'工作

  4.1 执行本合同的约定,履行与乙方有关的权利和责任。合同签订后10日内提交施工现场布置方案,经甲方代表、项目总监批准后进场作施工前期准备工作,并按合同要求的质量和工期完成本工程。

  4.2 遵守有关法律的规定,接受甲方和监理的指令,按照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单、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等进行施工。

  4.3 负责搭建工地现场临时设施,临时道路、管线的施工、保养、移位及拆除,现场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及邻街交通要道、人行道的防护。向甲方、监理提供现场办公室三间。

  4.4 负责从甲方指定的施工用电、用水接驳点按甲方批准的接驳方案接驳。施工用水、电的费用及接驳等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4.5 提供大型施工机械设备年检证等资料。

  4.6 乙方须提交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设计包括施工总进度计划(采用时标网络图绘制)、甲供材料计划及乙供材料计划,并严格按照经甲方及监理批准后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

  4.7 如甲方提供的施工文件不完整,乙方须于合同签订后十日内以书面方式向甲方提出补充施工文件(须列清单),并提供时间表,列明在不影响进度的情况下,甲方应向乙方提供补充施工文件的内容及最后期限。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乙方亦有义务以书面形式及时向甲方进行提示。

  4.8 每月二十五日前向甲方及监理书面报送本月完成工程量报表和下月施工进度计划,下月施工计划必须具体、详细。若不按时、按要求报送,甲方有权不予支付进度款或支付时间顺延。

  4.9 工地实行旬报制度。旬报在每半月例会前一天报送甲方及监理,旬报内容包括本旬计划和上旬完成工作、未完成情况说明(包括拟采取措施、最终完成时间)

  4.10 做好施工组织管理、维持现场整洁、道路畅通、不漏、不洒、不扬,对进出工地的车辆须派专人及时进行冲洗清扫,防止污染交通道路,达到文明施工。以上工作甲方有权检查。甲方要求整改的部份,若乙方逾期未整改,则另行处理,并从工程款中扣除所发生的费用的两倍作为罚金。甲方指定分包单位应协助乙方完成上述工作,并承担同样责任。

  4.11 本工程现场所有建筑垃圾、生活垃圾须按甲方代表指令免费清理并运出本工地(甲方直接分包工程的垃圾除外)。乙方须自行联系政府规定弃置地点,不论距离远近和运输进程中发生的环保费、城市卫生费、堆放费、各种可能发生的罚款等费用均由乙方负责。若乙方不及时按甲方指令清运,甲方可另行委托其他单位清运,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将从乙方进度款中按所发生费用扣除,乙方应予以支持。

  4.12 在室外工程开工后,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拆除影响室外工程的临时设施,乙方须无条件配合,甲方对此不予补偿。但经甲方批准的除外。

  4.13 按合同约定,对甲方直接分包工程进行配合管理,对分包工程进行协调及配合,参加分包工程的分项、分部工程验收和竣工验收,并提出整体验收意见。

  4.14 工程竣工前应将现场清理干净,做到工毕场清。

  4.15 负责组织图纸会审工作以及施工期间的例会、专题会、协调会。按施工图纸、图纸会审纪要、设计修改(或变更)通知单和国家现行验收规范作好自检工作。

  4.16 做好施工记录、隐蔽工程记录、施工技术资料作为竣工验收资料移交甲方。甲方分包工程的竣工资料由分包单位按规定整理,在竣工前15日内提交给乙方,由乙方按规定整理汇总。

  4.17 工程竣工验收完成后未移交给甲方之前,乙方负责承包范围内的成品和半成品保护、施工围墙的维护、提供临时厕所,直至工程全部竣工完毕并移交甲方为止。乙方保护期间发生损坏,乙方出资修复。如因甲方提前使用,造成损坏发生的修复费用由甲方承担。

  4.18 与本工程无关的设备、材料均不得进入现场,甲方有权进行检查。

  4.19 乙方的现场施工人员、机械、设备、材料等必须满足甲方的施工进度要求。若乙方进度不能满足甲方要求,则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增加施工人员、机械、设备、材料等,由此引起的相关费用甲方不予补偿。

  4.20 乙方施工前应组织专业人员仔细审阅设计文件,有责任发现并提出设计文件存在的问题。若发现工程按现有施工设计文件或指令施工将要发生质量缺陷,应立即书面报告甲方。经甲方决定按原要求施工,乙方应予执行。

  4.21 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配合甲方销售需要,积极配合样板房的施工。

  4.22 遵守政府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夜间施工、安全生产有关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监理;严格遵守有关环境保护法律,并按照环境检查审核要求,加强施工现场的环境管理,在施工过程中严格落实粉尘等污染防治措施及生态保护、水土保持措施,由此发生的费用及由于乙方责任造成的罚款由乙方负责。

  4.23 加强施工队伍法制教育,在工程场地内和工程场地周边不得有扰社会治安。若有违法犯罪活动和人员,应立即交由公安机关处理,不得私自违法处理。

  4.24 墙改、散装水泥、临时路口、临时场地及城建档案资料等保证金或押金由甲方负责缴纳,乙方按有关部门相应要求(若有)及时提供相应资料,乙方未及时提交合格的资料或未交还占用的场地造成有关保证金或押金未能全部或部分退回等、由于乙方原因扣除的保证金或押金由乙方负责,甲方有权从支付乙方的任何工程款项中扣回。

  4.25 乙方须与甲方签订《廉洁合作协议书》,并严格遵守。

  4.26 乙方施工期间,其公司内部任何劳资纠纷,均由乙方自行解决。因乙方劳资纠纷影响甲方工程进度及项目声誉的,相关损失由乙方承担。

  5. 现场管理

  5.1 安全施工与检查: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要求组织施工,并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采取必须的和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本合同施工范围内发生的安全事故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5.2 安全防护:乙方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尘操作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在临时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监理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监理认可后实施。

  5.3 事故处理: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监理及甲方,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甲方、乙方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或参照争议解决条款。

  5.4 文明施工:本工程以总平面红线范围作为施工场地,施工平面布置须考虑周全,并经甲方审核后方可实施。

  5.5 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政府颁发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等规范、条例。遵守甲方的现场管理规定。

  5.6 乙方现场办公室应配置齐全、完好的办公设备。

  5.7 施工期间,乙方应及时整理和安排所有机械、工具、材料、建筑垃圾等,做到场清。工程建设中每个楼层的多余材料、建筑垃圾必须通过井架或垃圾槽运输到地面,严禁从高空直接向下抛物。

  5.8 乙方应严格遵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的规定,办理施工场地交通、噪音、环境卫生和场外污染等有关手续,发生的费用及造成的罚款全部由乙方承担。

  5.9 现场用水用电管理

  5.9.1 乙方用电用水必须安装水表、电表(乙方水、电表安装及移位须报甲方同意)。安装完成后双方共同抄底度数,并签字认可。

  5.9.2 施工中根椐水、电表用量按供电局、自来水公司规定的价格支付费用。价格按供电局、自来水公司出具的收费单为准。

  5.9.3 乙方负责提供本工程范围内分包单位施工用水用电的接口,其水电费用由分包单位自理。

  十一. 其他

  1. 乙方对甲方指定分包单位的配合及管理

  1.1 甲方指定分包的工程范围见本协议附件四。

  1.2 对甲方指定分包的工程,乙方应负责管理配合。分包工程配合费按以下费率收取:

  1.2.1 普通水电工程按中标价的2%收取;

  1.2.2售楼部土建工程按中标价的1%收取;

  1.2.3外墙保温隔热、外墙涂料工程按中标价的1.5%收取。

  1.3 按甲方及指定分包单位的要求提供指定分包工程开工条件。

  1.4 指定分包方应在进场前对已完成的临时工程及场地进行检查接收。

  1.5 乙方对工程进度、安全及文明协助管理。

  1.6 乙方应对分包商的施工进度计划进行汇总分析,对施工中有矛盾的地方进行协调并提出解决办法。

  1.7 乙方在各分项工程施工前须与指定分包方联系,并在隐蔽工程施工前一天请各分包方以书面形式确认,否则,由此而导致的额外施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如分包方不配合,由分包方负责并承担乙方的损失。

  1.8 提供标高、定位点线等。

  2. 乙方分包管理

  2.1 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本合同承包内容或任何分项工程对外进行转包。

  2.2 乙方分包要求

  2.2.1 分包须经甲方及监理书面批准,并向甲方及监理单位提供分包单位资质证书、分包合同、分包工程施工方案。

  2.2.2 乙方应在分包施工现场派驻监督管理人员,对分包工程的质量和进度负责。乙方分包单位的违约行为,均视为乙方违约。

  2.2.3 乙方应在开工前30天内提交乙方分包工程内容并经甲方认可。乙方分包工程的进、退场时间,经甲方、监理确认后执行。

  4. 销售配合

  3.1 甲方将根据销售需要,安排施工现场不定期对社会开放。乙方在开放日前应对施工现场进行清理,并作好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3.2 为配合销售而需要提前施工的项目,应按甲方的书面要求及时安排施工完毕,要求如下:

  3.2.1 按甲方要求的时间完成各种施工设施、设备的迁移。

  3.2.2 样板间所在楼栋中的单元门至样板间的入户门之间的楼梯间地面材料的铺贴、墙面抹灰、油漆及楼梯栏杆的安装。

  3.2.3 样板间内的墙面的抹灰、油漆、地面的找平、厨房、洗手间的防水处理、防护门的安装。

  3.2.4 样板间外施工通道的上层防护措施应按规范做好。

  3.2.5 样板间外施工用安全网,在样板间开放前应换用新购置的安全网。

  3.2.6 以上工程内容若在乙方承包范围(清单报价书)外,费用由甲方支付。

  3.2.7 如乙方未按甲方以上要求及指定期限完成销售配合工作,甲方可另请其他施工单位进行施工,所发生的费用甲方有权从应付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若因甲方要求增加部分工程,以现场签证的形式支付相关费用。

  十二. 协议解除

  1. 除本协议约定的解除条件外,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也可以解除本协议。

  2. 当乙方擅自将其承包的全部或部分工程转包给他人、或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3.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甲乙双方可以解除本协议。

  4.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按约定提出解除合同时,应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通知,并在发出通知前7天告知对方,通知送达对方时合同解除。对解除合同有争议的,可依本合同有关的约定处理。

  5.合同解除后,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成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并在十日内向甲方完成移交工作。甲方应为乙方的撤出提供必要条件,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将自有的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乙方未完善移交手续擅自撤场的,应该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已完工程价款在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完全撤出施工现场并办理完决算手续后支付。

  6.甲方不支付乙方因撤出施工现场所发生的费用。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货方负责退货和解除订货合同,并承担相应损失。

  7.乙方退场条款:无论何种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的,为保证工程项目的顺利完工并交付购房人使用,保证双方纠纷的顺利解决,乙方均应在合同解除达成协议或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15日内清退出场,否则,乙方按每日10万元向甲方支付违约赔偿金。乙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无论以何种理由起诉甲方,甲方为保证工程的顺利完工和交付购房人,以及为维护社会稳定,均可要求乙方立即退场,退场办法按上述规定办理

  8.甲方依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行使合同解除权时,乙方投入施工的工程费用,只按工程直接费进行结算。

  9.因乙方违约造成合同解除(如:乙方公司内部民工闹事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因乙方原因延误工程关键工期、乙方不能按约定实现合同承诺等),应赔偿甲方一切经济损失,并按上述退场条款的约定退场。

  10.因甲方无力支付工程款,并未提出有效的经认可的办法,乙方有权为维护自身利益而停止继续施工。其停止施工期间的费用和其后的一切损失,甲方有责任给予赔偿

  11.在竣工时,须提交竣工资料4套。

  十二. 合同生效与终止、争议的处理

  1. 本补充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5日内乙方向甲方足额支付履约保证金后生效。

  2. 除正常质量保修外,甲乙双方履行完毕本合同约定的全部义务,本合同即告终止。

  3. 本补充协议一式陆份(其中正本贰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壹份、副本贰份。

  4. 本补充协议系《观景上东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非实质性补充,若二者不一致处,以本补充协议为准。

  5.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成都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施工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甲方就乙方对商铺进行装修改造活动,根据《北京市商场市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凤翔商厦经营管理制度》及其它各项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装修用工合同。

  第一条装修商铺

  本装修用工合同装修场地位于怀柔区商业街2号楼凤翔商厦内之层号商铺。

  第二条装修期限

  装修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三条装修押金

  乙方进入场地装修前,需向商厦管理处缴纳装修抵押金20xx元,装修完成后,经商厦管理处确认无损坏、破坏商铺环境、设施设备等条件后,一个月后无息退还装修抵押金予乙方。

  第四条装修条例

  1、甲方有权对乙方提出的商铺装修改造方案进行审核,乙方必须在得到甲方的书面批复后方可进行装修改造。

  2、乙方所提出的装修改造方案必须要明确装饰部位、范围以及内容等详尽信息。

  3、装修期间所产生的水、电、垃圾清运等各项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4、乙方在装修改造过程中对商厦及他人的设施、设备等造成损毁的由乙方负全责并承担所有维修费用。

  5、乙方所有装修改造工程必须在甲方规定期间内完成,否则每逾期一日应交纳违约金(日租的两倍)元,租期不顺延。

  6、乙方需要改造商铺(包括在场地内设置固定装置),应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未经书面同意改造的,乙方应负责恢复原状,并赔偿因此给商厦所造成的损失。

  7、乙方如需对商铺的电力系统进行改造,或增加照明设施等,须报经商厦管理处审核,并经书面回复后严格按照《北京市地区电气安全工作规程》、《北京地区电气安装标准》进行施工。如擅自施工将对乙方处以1000元罚款,乙方擅自更改的,要恢复原状,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费用和损失。

  8、乙方对商铺的装修改造均不应对建筑物的主体结构安全,消防、电路、空调和其它各种管线的使用安全及整体美观造成不良影响,并不得影响甲方或第三方的经营,否则,乙方应立即改正,并赔偿因此给甲方和第三方造成的损失。

  9、乙方装修改造所产生的垃圾、废料等必须及时清扫干净,不得影响商厦内的整体环境美观,否则,将处以200—500元的罚款。

  10、乙方不得在商铺内的墙壁、地面钻孔,不得在墙壁上直接安装饰物或金属挂件,如有违反,将处以200—500元罚款。

  11、乙方的装修改造工程所用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按规定的防火和环保要求。

  第五条装修用工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装修用工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负责人:负责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xxxx年xx月xx日至xxxx年xx月xx日

施工合同 篇5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甲方在___镇___村建房屋一栋,建筑总面积约____平方米,由乙方承包施工。经双方协商同意,特签订如下合同:

  一、承包方式

  采用包工不包料方式承包。甲方提供建房所需的材料,包括:红砖、河砂、碎石、石灰、水泥、钢材、水管、下水管、铁钉、扎丝、水电等。乙方提供劳务、建筑技术、模板、撑树、脚手架用材、码钉及生产生活用具等。

  二、承建项目

  乙方按照设计图纸或甲方提出的要求承建。甲方房屋主体工程的建筑,包括墙体、梁、柱、楼梯、楼面、装模、拆模、扎钢筋、现浇混凝土及地面、门前台阶砼垫层;装饰室内粗粉刷、前向外墙贴瓷砖、后向墙面粉水泥砂浆、卫生间地面及墙面贴瓷砖、安装瓷盆、大便器、下水管道、落水管;顶层层面加浆磨光,同时作好防渗处理。

  三、承包价格

  每平方米____元,建筑面积按每层楼外墙计算。女儿墙按每米壹拾元计算,包括水泥砂浆抹面。楼面混凝土捣制另请施工队伍,所需费用甲乙双方各负担____%.

  四、付款方式

  完成第一层砖砌并捣制好楼面付____元,完成第二层付款____元,完成第三层付款____元,工程全部完工,经验收合格后一次付清。

  五、双方责任

  甲方负责水电供给及原材料及时进场。乙方必须保证工程质量,按设计图纸和甲方要求施工,节约材料,并保管好材料,不得丢失。

  六、质量要求

  乙方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房屋质量标准和要求组织施工,不合格由乙方负责返工,返工费由乙方负责。

  七、注意安全

  文明施工,如果乙方施工人员出现工伤,因施工造成他人损伤等事故,一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负担任何责任和费用。文明施工,讲究职业道德,讲究清洁卫生。

  八、工期要求

  主体工程工期为____个月,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乙方必须在____年___月___日前完成主体工程,完工时间不能超过___天,乙方不能因各种原因拖延甲方建房完工时间。乙方所需材料,应两天前向甲方提出计划,以便迅速筹备。

  甲方负责人签字: 乙方负责人签字: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施工合同 篇6

  发包人全称: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全称: (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部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并结合安徽省宿州市有关规定及本工程的具体情况,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水电安装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一、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以下简称:本工程);

  工程地点:

  施工现场条件:以现场实际情况为准;

  施工部位:本合同约定乙方施工部位为: 中所有的水电安装工程包含的全部内容。

  二、 工程承包方式、承包范围及承包内容:

  1、承包方式:乙方包人工、包除甲方提供的材料外的所有材料、包施工机具、包工期、包质量、包进度、包安全文明施工、包验收合格。

  2、承包范围:室内所有一切给排水和强弱电预留预埋与安装工作。

  3、承包的主要内容:包施工图和施工方案中的室内水电安装工程,包括室内给排水、弱电的全部安装工程,消防、电信、电视、智能化系统、三表抄送等专业配套工程的预留孔洞、管道预埋,临时用电用水设备电器,日常安全巡查。具体如下:

  a、 给排水部分:给水部分:自水泵房外墙1.5米(含接口)起至所有用水末端的给水工程安装及系统试压。排水部分:自室内排水起端起至小区排水管网第一个排水检查井处所有排水工程安装及排水试验。

  b、 电气部分:从低压配电柜至室内的所有桥架、配管、电缆、配线等按图施工及电器元件的安装(包括弱电的预埋、预留),以及从弱电井总箱出口后到灯具(含户箱、开关、插座、电线、弱电井、和强电井的线槽)安装结束,避雷带,避雷网的施工;施工图中从低压配电柜至配电强电井、总箱等所有的钢管、电线、电缆的预埋安装,包括从进入第一个配电箱后的电缆敷设;弱电(包括电视电话、智能化、宽频三表抄送等)依设计图纸将线管敷设到位,穿好铁丝,消防工程预埋套管、线管接口、线管底盒;乙方施工班组自带工具及小型施工机具和所有检验试验设备和辅助材料。

  4、甲方直接分包的专业工程,乙方需全力配合。

  三、 合同工期:

  1、乙方应严格按甲方要求的工期组织施工,确保工期目标顺利实现。本合同约定本工程总工期为 日;开工日期为: 年 月 日,竣工日期为: 年 月 日。

  2、乙方必须服从和执行甲方项目部下达的施工生产计划,根据甲方的进度要求,随时调度作业人数和其它资源(具体详见合同附件一)。

  3、若遇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引起的工期延误,经甲方签证后,工期可适当顺延。

  4、如因乙方本身原因造成甲方规定的形象进度或节点工期无法完成,每延期一天乙方自愿承诺向甲方支付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00元)的违约金;若累计延误天数超过7天或连续延误天数超过5天,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由此引起甲方的所有损失(含间接损失)及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甲方选择解除合同时,具体操作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第九条第4、5款”执行。

  四、 质量标准:

  1、适应于本合同的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规范名称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① 建设强制性条文;

  ② 《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01—88;

  ③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XX;

  ④ 《建筑给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XX;

  ⑤ 《采暖与卫生施工验收规范》(gbj242-82);

  ⑥ 《电气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42-82)

  ⑦ 《建筑电气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03-88);

  ⑧ 省、市相关部门的各种规章制度;

  ⑨ 甲方制定的工程质量验收实施细则。

  2、本合同约定本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合格”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按国家相关标准进行验收评定。若工程质量验收为“不合格”,乙方自愿承诺每次向甲方支付人民币壹仟元(¥:1000.00元)的违约金,并负责返工直至达到本合同约定“合格”质量标准方可予以结算,结算单价按本合同约定综合单价执行,工程量按实际完成工作量计算;返工所需的材料、人工等所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若因乙方返工导致甲方工期延误,按本合同协议书第三条第4款处理。

  3、工程质量等级验收程序:分项工程完工后,由施工班组组织自检并报项目部,项目部根据班组自检结果组织班组进行实测验收评定后报监理公司,监理公司根据项目部初评结果组织工程部、项目部、和施工班组进行现场实测测量,核定该分项工程质量。工程部在每次结算单上签注工程质量核定结果。

  五、 合同价款、工程量的计量及结算方式:

  1、本工程约定单价为不含税综合单价,此综合单价已包含赶工、停工费补偿和临时停水停电引起的误工、窝工、雨季、夜间施工补偿费、施工机具进退场费(甲供设备以外的施工机具费已隐含在清单各子目单价中,不另行计价)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费、甲方直接分包工程配合费、超高费、措施费、保管费等费用,且在现场均不再计取二次运输费用;在本合同签署期间,甲方提供了乙方承包范围内详细的各项经济技术指标,乙方作为专业施工队伍,完全明了本合同所约定的工作内容和所包含的单价范围,并完全自愿以上述综合单价签署本合同。本合同执行期间,无论材料市场价格浮动、人工费变动或政府政策变动,本合同所约定综合单价均不予调整,工程总造价以实际结算为准。

  2、工程量的计量:

  (1)结算工程量以建筑面积为准(本合同约定建筑面积计算规则以《湖南省建筑工程单位估价表》1999版执行,下同)。

  (2)零星工程:工程量以“工日”为单位进行计算。

  (3)工程量的确认及申报按甲方相关制度进行。

  3、结算方式:按实际完成整层工程量作为每次结算单位(“整层”包括:本层楼板、梁和下层柱、墙,其中①±0.000及以下的承台、地梁等作为一次结算单位;②屋面板及以上的机房、花架、女儿墙等作为一次结算单位,下同)。每次申报工程进度款额度按如下比率划分施工各阶段所占本合同约定综合单价比例,具体每次工程款支付以下述比例结合工程量结算方式综合确定。各部分所占比例明细为:

  ①结构预埋部分占本合同约定综合单价的35%;

  ②墙体预埋部分占本合同约定综合单价的25%;

  ③安装部分占本合同约定综合单价的40%(其中给水、排水、穿线及三箱安装、桥架安装各占比率为10%);

  六、 违约保证金的收取、支付及工程款的支付:

  1、为加强乙方在本工程施工期间的工程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及民工工资发放等各方面的管理,特别约定: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日内,乙方必须向甲方缴纳1万元违约保证金,此违约保证金在所约定期限内到甲方帐户,本合同方为有效,否则此合同无效。

  2、按实际完成“整层”工程量即工程节点为单位支付工程款:每完成“整层”工程量之日作为“结算开始日”,次日为工程量开始申报及审批日,甲方于“结算开始日”之日起15日内(国家法定节假日和金融机构原因顺延,下同)支付乙方本节点(即“整层”)进度款。付款比例为:按照实际完成本节点(即“整层”)工程量结算的工程款的80%(所有工程款必须经过甲方相关部门和领导全部审定方为有效)。

  3、工程竣工,乙方移交全部工程竣工资料(包括结算资料),经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及甲方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开始办理决算手续,甲乙双方在决算书上签字值日起20日内,甲方付至本合同结算总价款的95%,剩余5%作为质保金在两年后(自工程竣工之日起计)20日内甲方在扣除应由乙方承担的维修费用后,将余款一次性无息按实支付给乙方。

  4、若乙方工程质量、工期和安全文明施工未达到本合同约定标准,甲方有权延期支付工程款,直到乙方按甲方要求整改完毕为止。由此发生的所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乙方对此无异议。

  七、 施工管理规范

  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遵守国家、地方以及甲方相关管理法规,适用本合同的管理法规和办法:

  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

  2、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59-86)。

  3、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4、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

  5、永州市建设工程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办法。

  6、公司施工班组管理办法及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奖罚办法(条例)

  7、宿州市治安管理处罚条例。

  八、 合同生效:

  1、本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2、订立地点:

  3、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并且乙方按时缴纳违约保证金之日起生效。

施工合同 篇7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甲方在_________楼,委托乙方贷资施工、贷资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贷资施工合同,合同如下:

  第一条甲方兴建的综合楼,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_,建筑物_________层,总投资约_________元。

  第二条乙方同意贷资施工,贷资额为人民币_________元,贷资期从开工之日起计时间为一年,贷资计算按年息________计。

  第三条计算时间从开工之日起,按乙方施工进度报表计算,累计核实。

  第四条乙方贷资由乙方管理投入,按工程进度核实贷资额度达_________元时,甲方应及时支付工程款。

  第五条偿还贷资额本金及利息,一年期必须偿还清,如过期有困难,按年息_________计算,但不能过期二个月,如过期二个月,甲方用建筑物裙楼一至二层抵押给乙方,每方米_________元,乙方有权自行处理。

  第六条乙方已承建工程甲方_________________花园工程和拟建综合楼工程,该两项工程不论那个工程发生经济纠纷,均属独立的责权关系,即两个工程之间的法律责任互不相关。

  第七条陈述和保证

  7.1甲方的陈述和保证

  (1)其是一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

  (2)其有权进行本合同规定的交易,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公司行为授权签订和履行本合同;

  (3)本合同自签定之日起对其构成有约束力的义务。

  7.2乙方的陈述和保证

  (1)其是一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

  (2)其有权进行本合同规定的交易,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公司行为授权签订和履行本合同;

  (3)本合同自签定之日起对其构成有约束力的义务。

  第八条违约责任

  8.1除不可抗力的原因外,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应向对方支付合同约定工程总金额_________%的违约金。

  8.2任何一方违反其在本合同中所作的陈述、保证或其他义务,而使守约方遭受损失,则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予以赔偿。

  第九条保密

  一方对因本贷资施工合同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有关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十条补充与变更

  本合同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协议,与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合同附件

  11.1本合同附件包括但不限于:

  (1)各方签署的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修改、补充、变更协议;

  (2)各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相关的各种法律文件

  11.2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附件的有关规定,应按照本合同的违约责任条款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二条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第十三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本合同各方当事人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如果经协商未达成书面协议,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权利的保留

  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对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对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违约责任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对方的任何权利或放弃追究对方的任何责任,不应视为放弃对对方任何其他权利或任何其他责任的追究。所有放弃应书面做出。

  第十五条后继立法

  除法律本身有明确规定外,后继立法(本合同生效后的立法)或法律变更对本合同不应构成影响。各方应根据后继立法或法律变更,经协商一致对本合同进行修改或补充,但应采取书面形式。

  第十六条通知

  16.1本合同要求或允许的通知或通讯,不论以何种方式传递均自被通知一方实际收到时生效。

  16.2前款中的实际收到是指通知或通讯内容到达被通讯人(在本合同中列明的住所)的法定地址或住所或指定的通讯地址范围

  16.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三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七条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各条款的标题仅为方便而设,不影响标题所属条款的意思。

  第十八条生效条件

  本合同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各方应在合同正本上加盖骑缝章。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_________份,其他用于履

  行相关法律手续。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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