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措施
(一)领导重视,明确责任:退耕还林作为改善生态环境、增加农民收入的重大决策,县委、县政府立足高起点规划、标准化实施、行政性推动,成立了由分管副县长赵兴仲任组长、各相关责能部门参与的县退耕还林领导组。明确各自职责。县财政在困难的情况下,优先保证退耕还林县级经费。
(二)科学规划,规范管理:退耕还林工程与县域生态建设相吻合,在"谁退耕、谁造林、谁管护、谁受益"原则的前提下,结合全县绿色、旅行的总体产业布局,按照多树种、多模式、集中连片。重点完善南部山区内长城多功能绿色屏障、龙首山生态景区、干线工路绿化建设。
(三)创新机制,培育大户:根据国发〔xx〕24号文件的有关规定,鉴于山区荒山造林,由于人员搬迁的实际,大规模造林困难,在国家政策规定的范围内,我县充分发挥大户造林容易管理、便于突击的优势,在荒山造林中逐步形成了以大户为主体的机制。积极鼓励造林大户租凭移民村或居住人员较少村庄的闲置荒山、耕地进行造林。
(四)突出苗木,保证质量:我县是全省苗木生产大县,县委、县政府充分利用京津风沙源工程,特别是退耕还林工程这一有利契机,在保证国有苗圃的前提下,大力发展民营苗圃,逐渐形成多种机制的育苗形式,为工程提供了质高、价优、品种齐全的'苗木。在工程造林中严把种苗质量关,坚决杜绝不合格的苗木进地上山。
(五)实行"三禁",宽松环境:退耕还林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县委、县政府在加大管护力度的同时,继续明确并以通告的形式在工程区实行"三禁"的规定,即严禁在造林区放牧、采矿、伐木等违法行为,并在全县公布"三禁"标志,以县林政执法大队为骨架,各乡镇均成立相应的护林执法大队,分片负责,巡回检查。在鼓励舍饲圈养的同时,对进入退耕还林工程区的养群予以坚决取缔,严惩在工程区内发生的违法行为。
二、任务完成及粮款兑现
(一)任务完成情况:xx年度省退耕办下达我县退耕还林任务为4.2万亩,其中退耕地造林2.2万亩、荒山造林2万亩。退耕地造林重点分布于镇子梁、大临河、下马峪、南泉、南河种、大黄巍、白马石,主要以生态林为主,按设计要求及有关规程全部完成,荒山造林主要分布于南部山区的白马石、南泉、下马峪,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以造林和封育两种方式完成,。
(二)粮款兑现情况:xx年度我县包括历史欠帐共兑现粮补和医补1827.28万元。涉及11个乡镇、179个行政村、累计农户17000户、兑现总面积10.2万亩,历史欠帐大幅度减低。补植部分仍主要分布于大运路两侧盐渍化较为严重区。
三、下步工作重点
(一)吸纳技术人才,加强技术培训。
(二)在抓好以县苗圃为主的育苗基地建设同时,有重点培养一批育苗大户,确保造林所用苗木的质量。
(三)利用国家对乡镇林业站建设加大投资这一机遇,提升林业站在实际工作中的力度。
(四)结合省政府林业六大工程建设及早规划。
(五)加大冬春季护林防火与林木管护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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