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泥土购销合同

2021-08-01 购销合同

  随着法律观念的深入人心,合同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签订合同可以使我们的合法权益得到法律的保障。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拟定合同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混泥土购销合同(通用6篇),欢迎大家分享。

  混泥土购销合同1

  需方:(简称甲方)

  供方:(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为规范与拌混凝土购销行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明确双方技术经济责任,保证工程建设正常进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预拌混凝土供应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士韵家园二标

  交货地点(工程地址):红临路、浦星公路

  二、供砼搅拌站(公司)名称:新龙华分公司

  三、预拌混凝土的供应要求及价格:

  1、一般情况

  上述单价已包括运输费和泵车费,如不用泵车单价扣20元/m。用45米(不含45米)以上泵的混凝土单价在原单价基础上加5元/m。

  2、约定事项:在施工中若加UEA或HEA,材料由甲方提供,乙方无偿提供甲方需要的技术资料。

  四、预拌混凝土方量计算:

  1、混凝土供应量以供方实际供应量进行结算。

  2、甲方必须在每次供应后三天确认供应量,必须在每月26日确认当月混凝土供应总金额。甲方未在上述时间内确认乙方的混凝土供应量和混凝土供应总金额,则认为甲方同意按乙方的随车“预拌(商品)混凝土发货单”小票计算混凝土供应量。

  五、预拌混凝土付款方式和期限:

  每月结算一次,20xx年春节前付30%至50%的砼款,结构封顶(20xx年5月)后的第三个月(20xx年8月)付清总砼款的70%,余款在结构封顶后的随后6个月逐月按比例付清,即全部砼款最迟在20xx年春节前付清。

  甲方未按上述方式和期限支付混凝土货款,乙方有权停止供应混凝土,并有权解除合同,及时告知上海市混凝土行业管理部门。

  六、技术要求

  1、乙方应按甲方提出的国家标准范围内的技术要求供应,如有特殊要求,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决定。

  2、为确保质量,乙方为同一工程同一部位提供的预拌混凝土,使用的配合比基本相同,并使用同一种规格的原材料。

  3、凡一次浇捣大体积(3000m及以上)或特殊预拌混凝土浇筑,甲方应在十五天前向乙方提供混凝土的各项技术要求,乙方依此编制混凝土生产供应组织方案,此方案必须经甲方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

  4、甲方应按国家标准和有关技术规定做好施工现场的混凝土养护工作。

  5、甲方必须按预拌混凝土规范要求,进行混凝土试块制作和标准养护,与之相关人员必须取得相应的资格,并持证上岗。

  6、乙方有权在混凝土供应及养护期间,随时对施工现场用于强度评定混凝土试块的制作、养护等情况进行随访,如发现不符合相关规定的,乙方书面通知甲方,双方确认后,乙方将不承担所涉及试件达不到评定要求而引起的责任和一切要求。

  七、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

  1、乙方应在混凝土龄期到达后七天内向甲方提交《预拌混凝土出厂质量证明书》。

  2、预拌混凝土的验收标准,按GB/T14902—20xx《预拌混凝土》、GBJ107—87《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DBJ08—227—97《预拌混凝土生产技术规程》(上海市标准)等执行。

  3、在预拌混凝土供应过程中,甲、乙双方如更改约定的重要技术数据,要求更改的一方必须出具有效的书面凭证,经甲乙双方协商确认后才能实施。

  4、预拌混凝土浇筑后,甲方如发现质量等问题,应在三天内书面通知一方,甲、乙双方及时协商分析解决,并及时上报有关质监部门。

  八、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各项条款,如合同一方或双方违约,有违约方承担责任,并参照合同法等有关条款。甲方未按时付款,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违约造成经济损失。

  九、解决争议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产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提请上海市混凝土行业管理部门进行调解裁定;也可向供应预拌混凝土工程项目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其他约定事项:

  1、甲方在浇筑预拌混凝土的前三天,应以书面形式向乙方申报供料计划,以使乙方合理安排生产,确保预拌混凝土的按时供应。

  2、甲方应做好浇筑混凝土前的一切组织准备工作(如:道路坚实通畅,用水、照明齐全等),以及供料期间的现场指挥和安全工作,为乙方能顺利、及时、优质完成混凝土浇筑提供便利条件。搅拌车到现场后等待时间不超过45分钟,以免影响混凝土质量。

  3、甲方在混凝土浇筑接近结束前,应提前一小时书面明确通知乙方尚需浇筑的混凝土量,否则造成后果由甲方负责。

  4、乙方应按甲方提出的供货要求,根据国家、本市混凝土标准和有关规定,组织生产供应混凝土,做到保质保量,并按规定向甲方提供相关的混凝土技术资料。

  5、乙方应做好混凝土出厂检验工作,甲方在乙方混凝土运抵浇筑现场后,应及时做好相应的验收工作,如出现问题,应立即通知乙方协商解决。

  6、乙方在组织生产供应混凝土过程中如遇特殊原因而不能继续正常供货时,须至少提前一天通知甲方协商解决,否则造成后果由乙方负责。

  7、本项目灌注、结构、车库、地坪等全部砼单价均按要求的砼确认,供方不再收取任何相应的技术措施费用。

  8、如遇不可抗力的因素不能正常履行合同时,免除双方违约责任。

  9、当混凝土原料价格有波动时在供应数量达到合同相应等级数量的50%时,甲乙双方协商调价,并签订相关的补充协议。

  十一、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法人章或合同专用章生效,如有未尽事宜,须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十二、甲方必须提供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及采购申请登记表,供有关管理部门查验及存档。

  十三、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另一份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商品混凝土分中心办理交易时存档。

  甲方:

  乙方:

  日期:

  混泥土购销合同2

  甲方:

  乙方:

  经双方协商,乙方向甲方购买预拌混凝土,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一致同意签订本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一、供货时间20xx年3月1号至20xx年3月1号。

  二、预订购总方量7500m3,合同货款约总价280万元。

  三、通用混凝土强度等级:

  四、遇不可抗拒因素及市场原材料紧张等因素造成价格波动较大时由双方另行协商价格。

  五、每月25日为对账结算日,以当月发生混凝土随车送货单为依据,双方对账单后结付,月结月清(次月25日前付清)。

  六、违约责任:本协议双方签字后生效,任何违约行为按相关法律条款追究。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单位名称(盖章):单位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委托人(签字):法定委托人(签字):

  日期:日期:

  混泥土购销合同3

  甲方:

  乙方:

  在乙方充分了解本工程情况下根据《建筑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工程劳务分包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供双方遵守执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本工程栋楼为高层住宅层, 层,标准层均约 平方米,车库约 平方米,并包括甲方提出的其他零星工作内容。

  二、承包范围及内容

  1、乙方自备工具:铁铲、胶鞋、尺方、抹子、胶水管。本工种使用的振动棒、电机、电缆线、小型工具及雨具等。电缆线必须符合安全生产规范要求。

  2、承包范围:包括主体和车库商品混凝土及未完成的基础及地梁商品混凝土浇筑。(注:地梁与井底封底不计任何量及费用)

  3、工作内容:商品混凝土放料打棒、找平、收面、养护、处理商品混凝土烂根、剩余商品混凝土、清理商品混凝土残渣、栏钢丝网、钻麻、外墙冲洗、棒管沙浆的清理、放料场的卫生打扫、覆盖薄模,因放料掉在外挑架 上的商品混凝土请理,均在承包内

  三、承包价格

  1、主体工程 包括柱脚、补噻、模板湿润、商品混凝土浇筑、钻麻、养护,本工程的楼层渣子清理等工作每平方按 元计算。

  2、浇筑桩心元每立方米(包括磨检测点)

  3、以上单价已包含乙方的机具、辅助材料及一切施工程序费用。

  四、工程款的支付方式

  本工程当乙方完成框架结构至十六层时,支付20%,从十七层开始按当月已完成工作量支付月进度款的70%,当所有工作量完成,3个月内付清全部余额及违约金。

  五、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1、乙方在施工作业中必须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乙方对作业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教育,贯彻甲方的一切规章制度(具体要求由甲方安全员交底)。作业人员进场作业时必须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若发现违规一次扣10.00元,累计达到3次者清退出场)对现有的工程量进行收方,按50%进行决算,按规定实施作业。如发现不按规定实施作业而造成的事故(伤、残、亡),5000元以内单项由乙方负责,5000元以上的单项由乙方承担30%,甲方承担70%,并且追究乙方对甲方造成的各种损失,又要按不同程度罚款100元至1000元,在其工资中扣除。

  2、工地内作业人员必须做到:讲究卫生、净化环境、减少疾病、不随地大小便,如有违反而被捉拿者处罚50-100元的罚款,卫生由此人打扫干净,并抓住下例违反者为止。

  3、工头要经常组织工人开会学习和宣讲一些法律、法规和工程的有关规定,不得有任何偷盗行为及打架斗殴、无衅滋事,如有人以身试法,必须严肃处理,偷盗处100元以上的罚款。打架一次各罚200元。

  4、实施作业人员,必须做到节约用水、用电及各种材料,如有违反者处以浪费材料10倍以上罚款。

  5、进入本工程的各个工种人员必须办理暂住证及岗位培训证,由甲方办理而费用由乙方自付,甲方垫资结帐时扣除。

  6、各工种人员应该接受当地有关部门的审查,如计划生育,有人故意将非计划生育者带来工地,以打工为名做隐蔽者一旦查证落实请退场,造成的后果自负。

  六、信誉保证

  为了本工程的顺利进行,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后三日内缴纳保证金 元给甲方,待工程封顶后10日内退还给乙方(不计息)。

  七、质量要求及管理

  1、乙方必须严格按设计施工图纸和甲方的技术变更、指令及现场有关标准要求进行施工,具体要求如下:

  (1)表面平整度不能大于8mm;(2)不允许出现漏振、过振,不允许干后出现空洞情况等,出现后必须经有关部门同意后再做处理;(3)柱脚如出现烂根、蜂窝、麻面等现象必须经项目部同意后由乙方负责处理;(4)、柱梁板的商品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同等级时,不允许错浇等;(5)在浇筑过程中由乙方原因造成的商品混凝土浪费时,由乙方承担;(6)振捣原因造成的爆模,损失费用由乙方负责,并按规定罚款。

  2、施工中乙方人员必须服从甲方、工程业主、监理、建设行政部门的管理和监督,遵守甲方的一切规章制度,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施工。

  3、乙方必须做到文明施工,每层商品混凝土施工完成后,做到工完场地清,交由下道工序的班组施工。

  八、其他

  1、乙方在施工中,如管理混乱、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达不到有关规定,进度缓慢,甲方有权责令停工,并解除劳动合同,其劳务费用按本合同中单列价格的70%计算,余30%做对该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工程工期的调整措施补偿,乙方无条件在甲方规定的期限内退场。如拖欠民工劳务费由乙方自行解决承担。出场后甲、乙双方进行工程清算,双方签字认可,付款时间按合同相关条款执行。

  2、乙方负责人必须旁站式进行管理,并配备施工管理人员(2人)配合甲方放线并对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如管理人员脱岗,甲方按20元每人每天处罚违约金。

  3、民工住房,统一安装上下铁床(床垫自备),如损坏照价赔偿,乙方民工生活自行解决。

  九、治安、防火工作

  1、乙方人员进场后主动在甲方项目部保卫部门申报人员情况,

  花名册,按规定缴费,在派出所办理暂住证,并向进场人员进行法律教育,遵守甲方有关治安管理制度。

  2、乙方人员的内部案件、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查办,如涉及甲方人员则必须派人员与甲方查处。对乙方人员私拿、盗窃甲方财务,保卫部门按规定查办,予以处罚;故意损坏或丢弃甲方财务、器具、应照价赔偿。

  3、乙方人员应自己学习和遵守消防相关法规,做好现场防火工作,甲方有权对乙方的防火工作进行检查、督促、查处违章行为;乙方人员因违章引起的火灾,除对责任人依法查处外,还必须承担火灾造成的一切损失,并无条件的接受甲方保卫部门的行政及经济处罚。(一般火灾事故处伍佰元罚款,重大火灾事故(消防出警)处伍仟元的罚款)。

  十、劳务工伤保险及赔付

  1、甲方统一为乙方施工人员办理团体意外伤害投保,乙方一次性承担投保保险为人工造价1%。

  2、凡乙方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凭身份证登记,并按时向项目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保险公司申报因工出现意外伤害和医疗伤害的职工伤害情况,凡程序合法、均可享受保险公司的理赔。

  3、乙方在施工中,强行违章指挥或违章作业造成的人身伤害事故,除保险理赔外,超出理赔部分,全额由乙方承担经济损失并承担法律责任。

  4、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遵守国家和地方一切安全法规,尊守甲方及工程项目部相关安全管理制度,服从甲方安全管理的情况下,偶然发生安全事故(认定为非责任事故),所有费用在超出保险赔付以上。伍仟元以内(医疗费)由乙方自行承担,伍仟元以上(医疗费),由甲、乙双方按70%、30%分别承担,整个医疗期的护理协调均由乙方付费。

  5、本工程甲方按规定参加建筑工程团体保险,乙方在享受保险理赔的同时,差额部分,同时可以享受甲方投保理赔(保险规定范围内)。

  十一、民工工资的发放

  1、甲方按合同规定按时给乙方结算劳务费,乙方按照财务规定造民工工资表,由本人签字,保证发到每位民工手中。

  2、甲方在劳务费结算前三天,在施工现场公示劳务费结算时间及金额,乙方承包责任在此期间,必须符合各班组的劳务费分摊至每位民工头上,保证民工按时领到足额的工资。

  3、劳务费承包人严禁挪用和扣留民工工资,一旦出现民工因工资拖欠上访或其他极端行为索取工资的情况,一切责任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按乙方违约处理,违约金额为伍万,用作赔偿因此而造成对甲方的信誉损失。

  十二、违约责任

  1、本合同从签订之日起,任何一方不得违约,否则违约方应支付履约方伍佰万元的违约金。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2、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不得以任何客观情况的变化,向甲方主张本合同约定付款条件外的工程款权利,也不得以甲方未足额支付工程款为由擅自停工或引起施工障碍,否则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且不予返还履约保证金,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工程款结清本合同自然失效。

  甲方: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乙方: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电话:

  日期:

  混泥土购销合同4

  买方(甲方):

  卖方(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沥青混凝土买卖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1、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工程地点:

  结算单价:见单价附表 (合同执行期间,单价不许变动 )

  沥青混凝土单价

  上述单价已包括为了实施和完成本合同工程所需的人工费(含医疗保险、养老保险、职业安全健康等)、材料费、设备机械费、节假日加班加点费、措施实施费、劳保费、环境保护及文明施工费、调遣费、安全及保险、小型工具使用费、管理费、规费、利润、税费等,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

  结算数量:以甲、乙双方现场签字确认的混凝土发货单数量为准。

  2沥青混凝土技术质量要求

  2.1原材料

  沥青:采用重交通道路石油沥青70号,各项技术指标满足JTGF40-20xx《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中对重交通道路石油沥青的质量技术要求。

  集料:沥青混凝土骨料选用质地坚硬、质量较好的石灰岩加工碎石,压碎值不大于30;矿粉由石灰岩加工;各项技术指标满足JTGF40-20xx《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中对沥青面层用粗集料、矿粉的质量技术要求。

  2.2沥青混合料技术要求

  外观:拌合均匀,所有矿料颗粒全部裹覆沥青结合料为度,无花白料、结团和离析现象。

  混合料出场温度:165-175C,运输到现场温度不低于140-150C。

  沥青混合料的各项技术指标必须满足JTGF40-20xx《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要求。

  乙方出具出场检测报告。

  3、供货数量及质量的验收确认

  3.1乙方供应甲方的沥青混凝土应执行现行有效的《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等相关标准及本合同约定。

  3.2甲方应对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沥青混合料外观质量、数量等内容进行核实、并在沥青混凝土发货单上签字确认。

  3.3如经外观检验质量明显不合格的,甲方有权作退货处理,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3.4现场甲方对沥青混合料质量及温度进行检验。

  4、供货方式:交货方式为乙方送货,乙方每天以甲方前一天的申购量及供货时间,准时、连续的供货。

  买方(甲方):

  卖方(乙方):

  日期:

  混泥土购销合同5

  甲方(供方): (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

  乙方:(需方): (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

  为明确甲乙双方在本合同的权利与义务,保障本合同的顺利履行,在甲乙双方已对本合同做了充分阅读、了解并保证完全同意本合同项下所有条款的前提下,自愿签定本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合同签订背景

  甲乙双方分别作为混凝土买卖合同的供方和需方,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一致,签订本混凝土 买卖合同。

  第二条、合同期限

  1、合同期限为 年,即: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产品名称

  乙方愿购买甲方生产(或经营)的

  第四条、产品的品牌、规格、单价、货物总数量及货物总价款:

  1、产品的品牌、规格、单价:

  2、货物总数量和货物总价款:

  甲方提供给乙方的货物总数量为___________;货物总价款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产品价格变动

  1、以上第四条是甲乙双方在合同签订时约定的价格,若由于市场供求引起价格变动,必须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书面同意后确定产品的价格;

  2、如需对产品进行调价,甲方应以书面形式(加盖甲方业务章)通知乙方。

  第六条、交货方式

  1、甲方送货,同城运输的,由甲方负责直送;

  2、甲方代运,甲方选定合理的运输路线及运输工具,委托承运单位发货,力求装足容量货吨位,以节约费用。

  第七条、货物验收

  乙方作为需方,有验收货物的责任,乙方在收到货物后的_______小时内及时验收货物并通知甲方,逾期视为货物验收合格。

  第八条、交货责任及相关规定

  1、乙方委托甲方代办托运的,自甲方将货物交付给承运人时起,视为甲方交货;

  2、由甲方经货运公司送货到乙方的,乙方在验收货物时应在送货单及运输单上签字盖章,视为验收合格。如运输途中发生的丢失、短少、残损等事故,应立即电话通知甲方,与乙方无关,属于甲方履行不符。

  第九条、货物风险转移

  货物在交付给乙方后,一切风险及责任均转移给乙方。

  第十条、结算方式

  1、甲方为乙方垫 个月货款,第 个月结清第一个月的货款,以此类推;

  2、乙方转帐时必按甲方合同所指定的公司账户及账号转账,除甲方指定的账户账号,

  其它账户账号,甲方一律视同未收到货款。

  第十一条、每月对帐制度及库存管理

  为确保往来帐目完整和清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建立每月对帐制度:

  1、为方便双方财务结算,甲方在每月5日前将上月对帐单寄送或传真达乙方;

  2、乙方承诺收到对帐单后三个工作日内对帐完毕,并在对帐单末页上盖章,原件寄回或传真给甲方,乙方自行复印存档;

  3、甲方若由于工作需要或有业务人员调换等需要,乙方应配合做好对帐以及其它未清事宜的核对工作。核对时双方当事人必须书面签字确认。

  第十二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提供的产品应当符合国家认可的质量要求;

  2、甲方提供的产品应保证不侵犯本合同外第三人的知识产权;

  第十三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有义务及时验收货物;

  2、乙方有权利要求甲方提供合格的货物;

  3、乙方有义务按合同的约定支付货物价款;

  4、乙方必须在浇筑混凝土的前三天向甲方提交书面供货计划,并写明供货时间、地点、规格数量等,以便甲方合理安排生产,确保混凝土按时供应。如有特殊要求,须再提前三天书面通知甲方;

  5、混凝土供应过程中,乙方应指定专人负责签收发货单。浇筑临近结束时,乙方应准确估算混凝土用量,并提前一小时通知甲方。

  第十四条、禁止性条款

  若没有甲方书面授权,乙方有责任拒绝甲方任何人员以任何理由向乙方借支现金、借产品或借物品,除非甲方事后予以追认,否则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十五条、合同的续展

  本合同合作期限届满后,经甲、乙双方协商,可以书面形式延长本买卖合同合作期限,也可另行签订合同。

  第十六条、合同的终止

  1、合同期限届满,甲乙双方未进行合同续签的;

  2、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合同。

  第十七条、甲方解除合同的条件

  1、乙方未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货物价款,经催告后,在合理的期限_______天内仍未支付的。

  第十八条、乙方解除合同的条件

  1、甲方未按照合同的约定提供合格的产品,经催告后,在合理的期限_______天内仍未提供的。

  第十九条、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有关约定应视为违约。

  1、甲方单方终止合同(除第十七条约定外),除赔偿乙方的全部损失外,另按合同约定货物总价款的20%承担违约责任;

  2、乙方单方终止合同(除第十八条约定外),除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外,另按合同约定货物总价款的20%承担违约责任;

  3、乙方未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货物价款,应从应支付到期货物价款次日起,每日追加应支付到期货物总价款的千分之三。

  第二十条、免责事由

  不可抗力的因素(如政策和法规调控、战争、自然灾害等)应视为免责,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但遇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尽可能的采取措施减少损失,并及时通知对方,协商解决办法。

  第二十一条、合同争议及解决方式

  履行本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先行协商解决;协商未果的,甲乙双方协商由 方所在地 法院管辖。

  第二十二条、本合同中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协商后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并且协商后的补充协议应作为附件附加在本合同后面。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共同遵守。

  甲方: 乙方:

  盖章 盖章

  住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签订时间:

  混泥土购销合同6

  需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规范商品混凝土购销行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明确双方技术经济责任,保证工程建设正常进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预拌混凝土》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供需双方就购销商品混凝土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供应混凝土量 10600 m3(结算时按实际数量结算)

  四、供货期 由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五、需方委托供方供应预拌混凝土,经双方议定产品名称、强度等级、坍落度、数量、单价

  产品名称 坍落度(cm)

  数量(m3)

  单价 (元/m3)

  工地输送方式

  备注

  (特种要求)

  C15混凝土

  8-12

  C20混凝土

  8-12

  C30混凝土

  8-12

  C40混凝土

  8-12

  C50混凝土

  8-12

  合计金额(人民币):

  补充说明:1、以上单价已含税;

  2、以上单价不否含泵送费;

  3、其它:以上单价包已含运输费;

  六、供货量的确认

  1、商品混凝土的供货量以成型砼量为准,需方应指定其合法代表人签认供方的混凝土随车发货单,该发货单作为供方实际供应混凝土数量的结算依据。

  2、需方可对供方提供的混凝土量进行随机抽验,抽验费用由需方承担。如同一批次抽验的数量不少于 2 车,且平均欠量大于 3 %时,供方应按该次抽验的总欠量的 2 倍数额赔偿并负责该批次抽验费用。

  七、商品混凝土质量标准要求

  供方所提供的混凝土及使用的原材料,其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GB14902-2003《预拌混凝土》及其所引用的相关技术标准。

  八、需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1、需方应在浇筑混凝土的 1 天前,以提交订货单或其他有效方式将所需混凝土的强度等级、数量、坍落度、浇筑部位、浇筑方式、交货地点及其他有关要求通知供方; 如遇需方不可预见的情况造成混凝土浇筑时间临时改变的,需方应及时通知供方。

  2、需方应在建筑工地为商品混凝土的运输、使用提供必备的条件,保证施工现场道路畅通,有必要的供水、照明等设施和停车场地,并安排专人在现场负责调度指挥,保证车辆和随车人员顺利进出工地。

  3、混凝土搅拌车到达工地后,需方应在 30 分钟内办完查验交接手续,并安排在 90 分钟内卸料完毕。

  4、若供方提供的混凝土质量性能指标不符合国家标准或有关约定,需方有权拒收。

  5、需方不得对混凝土加水或其他未经约定的掺合料。

  九、供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1、供应商应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严格按国家标准和规范组织生产,根据合同和需方通知要求,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混凝土生产供应任务。水泥采用蒙西水泥,其它材料需方检验合格。配合比经需方验证后,不可随意调整,调整应提前8 天通知需方。

  2、供方负责按国家规范设计商品混凝土的配合比,同一部位的混凝土必须使用同一配比并采用同一品种规格的原材料。供方应及时按不同混凝土品种等级向需方提供商品混凝土出厂质量证明书和产品使用说明书,需方付清货款时应提供全部有关技术资料。

  3、供方运送车辆和随车人员进入现场后,必须服从需方负责人员的调度指挥,提供优质服务

  4、供方应积极配合需方对混凝土质量和供应量的抽查,出现争议时,供方应及时派员进行协商处理。如因供应方原因造成需方出现质量问题,供应方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5、供方不得拒绝供应小批量商品混凝土。

  6、如需方有不按合同约定支付货款等违约行为,供方应积极进行协商。如协商未果,可在提前 15 天书面通知需方的情况下,停止向需方供应混凝土。

  十、结算和付款方式

  1、结算方式:

  供方根据需方签认的发货单每月一次编制结算表,并提供给需方,由需方在结算表上盖章确认数量及金额。如有异议,需方应在10 天内提出,否则视为认可。

  2、支付方式:货款当年支付75%,其余部分次年付清。

  十一、违约责任

  1、需方违反合同约定逾期支付商品混凝土货款时,应根据同期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利率,向供方支付所欠货款的利息,同时承担违约责任。

  2、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十二、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大规模流行疾病、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发包人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风、雨、洪、震等严重自然灾害。

  2、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及延误的供货期由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⑴所有人员伤亡和设备等财产损失由本方负责。

  ⑵按需方通知已运至施工场地的混凝土,其损失由需方承担。

  ⑶延误的供货期相应顺延。

  ⑷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十三、合同的解除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供需双方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2)因一方违约(包括因工程停建或缓建、混凝土生产运送设备严重故障)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3)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2、一方要求解除合同的,应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并在发出通知前 10 天告知对方,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

  3、合同解除后,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4、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十四、解决争议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有争议,双方应进行友好协商,协商无效时,按下列途径进行解决:

  1、提请 当地仲裁委员会 仲裁;

  2、如果经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无效,再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五、其他事项

  1、供货期间价格不宜调整,如需调整双方可协商调整混凝土供应价格,签订补充协议。

  2、本合同一式叁份,需方执贰份、供方壹份。

  3、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另订立书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合同未达成之前,依本合同执行,任何一方均无权自行更改合同内容。

  4、本合同自供需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需 方(盖章)

  供 方(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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