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

2021-03-02 借款合同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合同出现的次数越来越多,合同协调着人与人,人与事之间的关系。知道吗,写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借款合同10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借款合同 篇1

  出借人(甲方):姓名 身份证号码 住址

  借款人(乙方):姓名 身份证号码 住址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友好协商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

  一、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币 元整。

  二、借款期限为 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借款期限届满,乙方保证返还借款,否则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四、甲方在本协议书签订后二日内将借款交付乙方。

  五、甲方未按时将款交付乙方或者乙方未按时还款,违约方应当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_元。

  六、本协议一式二份,自甲、乙双方签名并加盖公章(是单位的加盖公章)之日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甲 方: 乙方:

  签订∶ 年 月 日

借款合同 篇2

  第十二章 借款合同

  第一百九十六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一百九十七条 借款合同采用书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一百九十八条 订立借款合同,贷款人可以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担保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规定。

  第一百九十九条 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第二百条 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第二百零一条 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

  第二百零二条 贷款人按照约定可以检查、监督借款的使用情况。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向贷款人定期提供有关财务会计报表等资料。

  第二百零三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第二百零四条 办理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贷款的利率,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利率的上下限确定。

  第二百零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第二百零六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第二百零七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第二百零八条 借款人提前偿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

  第二百零九条 借款人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之前向贷款人申请展期。贷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

  第二百一十条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

  第二百一十一条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

借款合同 篇3

  一、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的一般特点

  1、一方主体特定,起诉方多为农村信用社,农业银行、建设银行相对较少。这里所指的金融借款合同不包括一般意义上的民间借贷合同,贷款人是指银行或信用社,因此原告是特定的,被告则多为自然人。在所审理的案件中,农村信用社向法院起诉的占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总数的85%;个人借款的占整个借款案件的99%,且多用于购房或做生意。

  2、贷款的期限较短,贷款标的额大,均有担保人。借款人借款多是急需现金,贷款的期限不长,少则一年,多则两年,最长的也不超过两年,同时签订《借款担保合同》,并且担保人人数为两人以上,均为连带担保,担保期限为贷款到期后两年或三年。

  3、金融部门不及时起诉、贷款续贷转贷的现象多,贷款被拖欠的时间长。在所审理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中,有部分被告多是利用与银行、信用社内部工作人员的熟人关系取得贷款,因此,很多银行、信用社对借款人逾期拖欠贷款不还的情况,不能及时诉诸法院、通过诉讼程序解决纠纷,而是通过不适当的转贷、续贷方法解决,有的转贷、续贷多次。有的贷款到期后,而借款人迟迟不还,金融部门在诉讼时效内也不向借款人和担保人催收,而是逾期后,向借款人或担保人发催收通知,要求借款人或担保人签名确认。在庭审中,绝大部分当事人提出签字认可是在信贷人员的欺骗下由于自已不懂法签的名,这类案件的审理难度比较大,法院判决后,当事人不服,上诉的也占一部分。如我院审理的某银行诉李某金融借款合同案。20xx年某银行与周某、李某签订了《借款担保合同》,周某向某行申请借款 5000元,借款期限和担保期均为两年,款到期后,周某因肇事而死亡。该款逾期后信贷人员向担保人送达了《履行责任通知书》,李虽在通知书上签了名,但在审庭中查明,在担保期限内某行没有向李某主张还款权利,从通知内容看,双方没有形成新的担保合同,本院以已超过诉讼时效,驳回了某行的诉讼请求。

  4、《借款担保合同》的内容完备,手续齐全。在所审理的案件中,借款人、担保人与贷款人之间均有书面合同,合同的内容均写明了借款的种类、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包括担保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此外,借款人、担保人均提交了身份证明、担保承诺书等相关手续,没有担保人的,用房产设置了抵押。

  二.发生纠纷的主要原因

  1、金融部门贷前审查不严。许多金融部门信贷管理存在漏洞,放贷前不审查借款人的资信状况和还贷能力,盲目将标的较大的款放出,致使大量贷款逾期无法收回,从而引发纠纷。同时有的银行、信用社违反有关金融法规的规定,对一些到期不能偿还贷款的借款人采用“以贷还贷”的转贷方法延长还贷期限,从而导致一些确无还贷能力的借款人包袱越背越重,积重难返。另外是金融机构贷后监督不力,一些银行、信用社给借款人发放贷款后,对其贷款用途和使用情况监督不力。有的借款人将贷款挪作它用,有的将名义上用于购买房屋或从事做生意的款用于挥霍或等违法活动,致使许多贷款难以收回

  2、借款合同到期后,借款人拒不还款。借款人只顾个人利益,不信守合同,信誉低下,合同到期后,有偿还能力却拖欠不还。致使金融部门的收贷搁浅,只好诉诸于法律。

  3、担保人法律知识欠缺,有还款能力,拒不承担保证人的义务,因这类案件均有担保人,且担保人不止一人,当借款人不能按期归还借款时,按照《担保法》的规定,作为连带担保的保证人就应在担保期限内承担还款义务,但绝大多数担保人,因法律知识欠缺,认为担保只是履行一定的手续,也不明白一般担保与连带担保的区别,有不少担保人还振振有词的说:“我没有实际花银行的款,凭什么让我还钱?”。

  4、借款人经营亏本,没有偿还能力,也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另外,借款人为躲避债务,常年外出打工,没有确切地址,只能用公告的方式判决结案,给法院审理和执行案件带来许多困难,向此类案件,占所审理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的20%。

  5、借款方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故,导致无法履行还款义务,而担保人也无能力偿还的占所审结案件的5%。如我院审理的某信用社诉唐某、陈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20xx年3月30日,该信用社与李某、唐某、陈某签订了《借款担保合同》,李某向信用社借款50000元,借款期限和担保期均为两年,由唐某、陈某提供担保,后李某病故,两担保人为农民,也无能力偿还借款,致使该款至今无法执行。

借款合同 篇4

  为维护甲乙双方权益,经协商一致,双方于年月日达成如下协议条款:

  第一条 双方约定

  1.1甲方应根据本合同议定的借款时间将款项于借款起始日,通过公司账号、公司出纳(自然人)账号或直接用现金,以网上银行、转账、电汇或现金的方式汇存至乙方账户,并起息;乙方应于承诺还款日期按时还款,并止息。

  1.2本合同订立后1个工作日内,双方应到公证处对本合同申请进行具有强制执行效力债权文书公证。公证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二条 关于逾期

  乙方到期未能归还,逾期按借款余额每日5‰计收违约金。

  第三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签订后即成借据,双方不再另行立其他借款、还款字据。

  第四条 合同终止

  当乙方将上述借款通过网上银行、转账、电汇或现金的方式汇至或存入甲方(或因甲方转移该债权书面通知乙方汇至或存入甲方指定的特定账户),汇款或转账、存款凭证即为还款凭证;甲方接到乙方所归还的款项,经查收本金、利息无误后,本合同自行终止。

  第五条 其他

  5.1本合同一式叁份,由甲、乙、公证处双方各壹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5.2如有纠纷可以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签署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以下无正文)

  甲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乙方(签字、指模):

借款合同 篇5

  借款人(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电话:

  出借人(乙方):

  身份证号:

  住所地:

  电话:

  甲方是一家注册资本__________万元的有限责任公司,因生产经营项目的实施临时需要资金,乙方有闲置资金。为此,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经充分协商一致签订本借款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借款用途:

  1、本合同所借款项用于xxx信集团网业务项目。

  2、未经出借人事先书面同意,借款人不得改变本合同中确定的贷款用途。

  第二条借款金额:人民币________元整,¥________元。

  第三条借款利息采用固定利息形式,不随国家利率变化,年利息为百分之十八。

  第四条借款和还款期限:

  1、借款时间共___年,自20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20___年____月____日止。出借方将于20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将该款项一次性交到借款方财务部门。

  2、还款时间与金额:

  借款方还款时间为20___年____月____日,本金和利息一并还清。

  3、借款方如当期在约定时间内未清当期款项应按日息计算,如还款日期超过30天应付当期还款金额10%违约金。

  第五条还款资金来源:公司账面金额。

  第六条权利义务

  (一)借款方义务

  1、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2、借款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期限还本付息。

  3、出借方有权监督借款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偿债能力等情况,借款方应该如实提供有关的资料。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规定使用借款,出借方有权收回部分贷款,并对违约部分参照银行规定加收罚息。(借款方提前还款的,应按规定减收利息。)

  (二)出借方义务

  出借方应当按期足额将款项交付给借款人。

  第七条保证条款

  1、借款方自愿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做抵押,到期不能归还出借方的借款,出借方有权处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数归还贷款的,抵押权消灭。

  2、__________(身份号:______________)自愿为借款方就本次借款提供不可撤销的无限连带责任担保。

  3、借款方必须按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贷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4、借款方必须按合同规定期限还本利息。

  第八条强制执行条款与还款时间

  1、甲、乙双方共同确认: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已经对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经慎重考虑,双方同意本协议签订后,并赋予本协议的强制执行效力。

  2、此笔借款的到期时间为_____年___月___日,从_____年___月___日起开始计算诉讼时效,如果借款人到期不还款,出借人有权依据本合同协议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借款人应向出借人支付的全部未付款项。借款人愿意接受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

  第九条协议的变更或解除:

  1、借款人需要延长借款期限的,应在借款到期日前30日内向出借人提出申请,征得其同意。

  2、出借人若单方解除协议,提前收回本金,需提前30日向借款人提出告知,借款人只将本金归还,利息清零无需支付。

  3、由于不可抗力的意外事故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公司应进行清算。借款人可以向出借方申请,变更或解除合同,并免除承担违约责任。

  4、本协议的变更,必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并订立书面变更协议。

  第十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公司注册地所在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其它: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合同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做出书面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借款合同 篇6

  本协议由_____公司(简称“借款人”或“借款方”),与_____银行(简称“银行”)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订立。此证:

  鉴于借款人已向银行要求基于本协议规定的条件和款项,向借款人提供一笔本金为_____美元($_____的定期贷款);

  鉴于银行已准备基于本协议规定的条件和款项,向借款人提供此项定期贷款:

  据此,以双方相互承诺为对价,就下述内容达成一致:

  第一条 定义

  基于本协议之目的,下列词语可定义为:

  “营业日”:指位于_____银行开始正常银行业务的任何一天,以及_____同业银行拆借市场进行美元拆借交易的任何一天。

  “承诺”:指银行在本协议生效日即承担向借款人贷款的义务。

  “银行”:指位于_____的信贷银行国际分部。

  “美元”及“$”符号:指美利坚合众国的法定货币及与本协议项下所有支付有关的现汇。

  “违约事件”:指依本协议第八条中所列举的所有事件。

  “担保人”:指_____银行。

  “负债”:任何人或借款人的负债是指依据_____国通常接受的会计准则所包括的在债务被确认之日该人或借款人之资产负债表负债一侧所表明的确定负债的全部债务项目,其也包括其他被承继或被担保的,或属借款人次要或偶发的债务(有别于在托收过程中文件背书)在内的债务及负债,无论是源于任何协议所引起的负债或是提供款项及预付款项或其他方式引起的负债均属此范围。

  “分期付款日”:指根据4.1的规定自协议生效之日起计达18个月,24个月,30个月,36个月,42个月,48个月,54个月和60个月之日。

  “付息日”:是指每一个计息期的最后一日。

  “计息期”:指自协议生效日起_____个月后止的一段期间,每一计息期自上一计息期最后一日始,到借款人所选择的三个月后或六个月后止,但是,(I)如果每一计息期的最后一日不是银行营业日者,则顺延到下一个营业日,或(Ⅱ)假若一个计息期早于或晚于分期付款日开始或截止,则计息期将在该分期付款日结束。

  “利率”:指依2.4、2.6和2.7中的规定,或另有规定的利率。

  “贷款机构”:是指国际银行机构,或根据其意愿随时指定的分行、分理处、分支机构或支行;贷款将自此类机构发放,且未偿付及全部偿付款项亦由此类机构收取。

  “贷款”:指依本协议2.1款规定由银行向借款人发放的贷款。

  “票据”:指由借款人开具以银行为指定付款人的依附录A基本内容的期票,其证明因银行依本协议向借款人发放贷款而产生的借款人对银行的负债。

  “人”:指任何自然人、公司、商号、团体、政府、政府机构或除借款人以外的任何以个人、团体或其他名义的实体。

  第二条 贷款

  2.1承诺

  根据本协议规定的条件和款项并基于借款人作出的陈述与保证,银行同意通过其贷款机构借出,且借款人也同意借入本金为_____美元($_____)的贷款。

  2.2释放

  自协议生效之日起,依协议第六条规定,银行应向借款人在_____指定的账号汇入协议约定的数额款项。如借款人未能完成第六条中规定的贷款先决条件,则银行无义务提供此项贷款。

  2.3还款、支付利息及计息期的确定

  借款人同意依照协议规定的利息率,在付款日,分_____期偿还贷款本金。借款人应就其选择3个月或6个月利息期的结果,在利息期偿付之前5个营业日(第一个利息期除外),通知银行。如果银行未收到上述通知,则下一利息期的长度与上个相同;假若一个计息期早于或晚于分期付款日开始或截止,则计息期将在该分期付款日结束。

  2.4利率的确定

  依照协议规定每一计息期的利息应为百分之_____(_____%)。此利率加该计息期偿付前两日,时间11:00am.,_____同业银行拆借市场的利率。

  2.5票据

  借款人偿还本金的义务应由借款人的期票证明,其基本格式应参照附录A,并符合

  本条(2.5)的规定。票据应(Ⅰ)以本协议的生效日期为期票出具日期;(Ⅱ)依银行指令支付与贷款本金相等的款项;(Ⅲ)分为相等的_____期,每一期在分期付款日到期;(Ⅳ)依规定利率偿付到期未付的本金部分的利息,依每一计息期在付息日偿付。

  2.6替代基础

  在利率是依2.4款规定确定时,(Ⅰ)银行应确定利率已定而本金尚未偿付的那一期利息期的美元无法在_____同业银行市场上拆借到,或(Ⅱ)在某一确定利息期,其原先规定的利息,即从_____同业银行拆借的利息无法正确反映银行的费用时,银行应在该计息期生效第一天之前至少一个营业日,以电传、电报或电话方式,将银行作出的决定通知借款人。在此通知后的30天内,银行和借款人应通过友好会谈确定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基础(简称为“替代基础”)。如果在此通知后的30天内,银行和借款人商定了替代利率,该利率应具有追溯力且自该利息期的第一天起生效。如果在此通知后的30天内,银行和借款人未能就替代利率达成一致,银行应以书面形式向借款人出具一份银行为获得该利息期内贷款所要负担利息的文件,应当明确的是银行的利息率应与

  1.5%的相同,上述利息若确实影响了银行筹集该利息期贷款的费用,则新利率自该利息期的第一天起就有效。银行应向借款人提供其获得贷款的途径及为获得此贷款而支付费用的证明。在收到银行有关利息率或为获得贷款而支付的利息的通知后,借款人有权依据4.7款的规定,将贷款和本票中尚未支付的本金的全部(不是部分),加上自此预付日起计算的利息,一次性地先行偿付给银行。

  2.7过期未付本金的利息率

  在借款人未能偿还根据贷款合同和本票的规定应偿还的款项时,借款人应根据要求向本票持有人支付利息,利息从应付款日起计算,到实际付款日止。每一年的利率以下列中较高的为准:(Ⅰ)在借款人未能按期偿付本息的利息期的上一期利息率的基础上再加上一个百分点(1%),或(Ⅱ)在借款人未能偿付之日的_____同业银行拆借市场上的上午11:00,主要银行所出具的贷款利率报价的基础上再加2.5个百分点(2.5%)。银行应以正确的书面方式或电传通知借款人确定的利息。在不损害本条规定的银行的权利以及准据法允许的前提下,借款人同意补偿银行因为借款人不及时偿还贷款或本材料规定的本金或利息、或其他费用所产生的损失,如银行为遵守出贷承诺、获得贷款款项而产生的损失。为此,银行应出具一份标明损失和费用的证书。

  2.8计算,终局决定

  所有偿付的利息以360天为一年,按实际用款天数计算,银行对每一期利息率的确

  定都对各当事方有约束力。

  2.9收入的利用

  (a)贷款收入应用作_____(确定用途)。

  (b)银行提示借款人,借款人确认其了解根据_____的政策,国际贷款只能资助_____国以外的非_____籍企业。借款人确认贷款收入将只被用于资助_____国以外的业务。

  第三条 信用证

  信用证

  为支持并担保借款人履行本合同及本票项下的义务,担保人应按照附录2(保函)的格式向银行出具一份备用信用证。该保函的金额应为_____,且有效期应到偿付贷款日后一个月的第一天为止。

  第四条 付款

  4.1付款

  根据合同和本票的规定,借款人对应向银行偿付的贷款不得抵消、反拆并不可自由兑换,付款应向_____的贷款机构支付,不迟于当地时间上午10:00。一旦应付款日为非营业日,则自动顺延到该日后的`第一个营业日。在计算利息和金额时应包括这一日和下一个营业日。

  4.2以美元付款的义务

  根据本合同和本票规定,应由借款人偿付的本金和利息应以美元支付,而无论于何种法律、规则或制度,也无论是现有的或根据任何管辖权将可能会影响此项义务的履行。此义务也可通过偿付或诉讼方式予以保护。此项以美元付款的义务应是通过诉讼可以强制执行的,并且不受其他裁决的影响。

  4.3借款人部分提前付款的权利

  在任一利息支付日,借款人有权在提前30天以书信或电传通知(不可撤销的通知)银行后,将本金和利息,部分地或全部地提前偿还。每一部分的预先偿还额应不少于_____美元,且按倒序偿还。提前偿还部分不得再借用。

  4.4补偿

  借款人应对基于下列原因而使银行产生的费用和损失(包括利润损失)进行补偿。(银行的损失和费用包括但不仅限于:银行在利息低于合同的规定而为组织贷款所付出的成本、费用和损失)(a)贷款未在该日签字;(b)在利息偿付日以外进行的偿还和提前偿还。银行应将这些成本、费用和损失制成证书,发送给借款人。这一证书,如果

  没有明显的计算或转交上的错误即应有约束力。

  4.5税务

  (a)所有票据面额、贷款本金和利息,以及与本协议和借款人开具票据有关的应付款项的支付应是不附带任何费用且是完税的,由_____国或任何部门、机构、政治分支及征税权力机关或某一组织的成员所强制、划拨、征收或募集的(就本协议、贷款、票据、协议登记、鉴证或其他法律手续的履行、协议生效以及本金、利息、费用或有关的其他款项支付而引起的)现在或将来的所有所得税、印花税及其他税费、费用、强制贷款及预提费用不得减少全部应付款项,上述税费(以下总称“税务”)亦包括罚息和罚款;

  如果任何税务被强制征收,则借款人须向银行支付必需的额外费用以保证银行得到在票据中说明而不含税务的净等额款项。所有税务应由借款人在罚款日期之前支付。在依适用法律支付税务之后45天之内,借款人应将完税原始单据转交银行,如无法转交单据,则应向银行提交包含满意的形式或内容的支付证据。

  (b)借款人将保护银行或票据持有人免受侵害并向该方依其要求偿还已实际支付的任何税款。

借款合同 篇7

  《合同法》的下列规定,可以适用于自然人间借款合同:

  1、《合同法》第198条规定:订立借款合同,贷款人可以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

  2、《合同法》第200条规定: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3、《合同法》第205条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

  4、《合同法》第206条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合同法》第61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5、《合同法》第207条规定:借款人未按照约定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6、《合同法》第208条规定:借款提前偿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

  7、《合同法》第211第2款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不允许计收复利。

  自然人间借款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自愿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达成以下借款合同条款:

  一、甲方因经营活动需要,向乙方借款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____________),乙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之前将该笔款项汇入甲方或者其指定帐户,由甲方向乙方出具收到借款的确认书。

  二、借款期限为______年,从甲方出具上述确认书之日起计;利率以五年期银行贷款利率计,即为每年______%;如遇国家调整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则双方之间的借款利率亦作相应的调整; 借款期满之次日,本金随同所有的利息一次性归还给乙方; 上述本息若逾期支付,则以每日千分之一的比例计算违约金。

  三、为上述条款的履行,甲方以其在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下称__________公司)的所有股份(占____________公司注册资本的_____%)向乙方提供质押担保,并由甲方于借款收款确认书日签署之日负责落实办理将上述股份出质事项记载于___________公司的股东名册,由__________公司向乙方出具上述登记完成的确认书。

  四、双方确认,如果甲方与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之间的劳动关系结束,则本合同于该结束之日同时解除,此等情况下甲方应于该解除之日起的______________日内归还所有借款本息。

  五、如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的,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乙方户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解决。

  六、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一份,其余部分用于质押登记等;对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相同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合同 篇8

  贷款方:

  借款方:________

  保证方:________

  (借款合同中应否有保证方,应视借款方是否具有银行规定的一

  定比例的自有资金和适销适用的物资、财产,或者根据借贷一方或双

  方是否提出担保要求来确定。)

  借款方为进行________生产(或经营活动),向贷款方申请借款,

  并聘请________作为保证人,贷款方业已审查批准,经三方(或双方)

  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贷款种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借款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借款金额 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元整

  第四条 借款利率 借款利息为千分之____,利随本清,如遇国家调整利率,按新规定

  计算。

  第五条 借款和还款期限

  1.借款时间共____年零____个月,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止。借款分期如下:

贷款期限


贷款时间


贷款金额


第一期


年 月底前



第二期


年 月底前



第三期


年 月底前



  第六条 还款资金来源及还款方式

  1.还款资金来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保证条款

  1.借款方用________做抵押,到期不能归还贷款方的贷款,贷款方有权处理抵押品。

  借款方到期如数归还贷款的,抵押品由贷款方退还给借款方。

  2.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

  法活动。

  3.借款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4.借款方有义务接受贷款方的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计划执行、

  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方应提供有关的计划、统计、财务会计报表及

  资料。

  5.需要有保证人担保时,保证人履行连带责任后,有向借款方追偿的权利,借款方有

  义务对保证人进行偿还。

  6.由于经营管理不善而关闭、破产,确实无法履行合同的,在处理财产时,除了按国

  家规定用于人员工资和必要的维护费用时,应优先偿还贷款。由于上级主管部门决定关、停

  、并、转或撤销工程建设等措施,或者由于不可抗力的意外事故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经向

  贷款方申请,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并免除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 违约责任

  一、借款方的违约责任

  1.借款方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对违约使

  用的部分,按银行规定的利率加收罚息。情节严重的,在一定时期内,银行可以停止发放新

  贷款。

  2.借款方如逾期不还借款,贷款方有权追回借款,并按银行规定加收罚息。借款方提

  前还款的,应按规定减收利息。

  3.借款方使用借款造成损失浪费或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贷款方应追回贷款

  本息,有关单位对直接责任人应追究行政和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

  任。

  二、贷款方的违约责任

  1.贷款方未按期提供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

  额的计算应与加收借款方的罚息计算相同。

  2.银行、信用合作社的工作人员,因失职行为造成贷款损失浪费或利用借款合同进行

  违法活动的,应追究行政和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应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条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不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其它

  本合同非因《借款合同条例》规定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情况发生,任何一方当事人不

  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依照《借款合同条例》要求变更或解除本借款合同时,

  应及时采用书面形式通知其它当事人,并达成书面协议。本合同变更或解除之后,借款方已

  占用的借款和应付的利息,仍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偿付。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合同各方当事人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

  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贷款方、借款方、保证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报送…

  …等有关单位(如经公证或鉴证,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各留存一份。

  贷款方:________(公章)

  代表人:________(盖章)

  地址:________

  电话号码: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公章)

  代表人:________(盖章)

  地址:________

  银行帐户:________

  电话号码:________

  保证方:________(公章)

  代表人:________(盖章)

  地址:________

  银行帐户:________

  电话号码: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

  颁布 单 位: 国家工商管理局经济合同司

  颁布 日 期:

借款合同 篇9

  借款人的权利义务:

  1 信息披露义务。借款人的信息披露是指在借款合同订立的过程中,借款人应贷款人了解其资信情况的需要而提供的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的活动。

  2 借款人收取借款的义务。借款人需要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

  3 借款人需要依约使用借款的义务。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4 借款人还需要依照约定来支付利息。

  5 借款人需要按期返还借款的义务。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需要按照《合同法》第61条来确定,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贷款人的权利义务:

  (1)有权请求返还本金和利息。

  (2)对借款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权。贷款人可以按照约定监督检查贷款的使用情况。

  (3)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和解除合同权。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在借款合同中,贷款人按照约定可以检查、监督借款的使用情况;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向贷款人定期提供有关的财务会计报表等资料。在《贷款通则》中对于贷款人的权利的规定,贷款人有权了解借款人的生产经营活动和财务活动。

  贷款人还需要依照约定来提供借款义务,应该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贷款,如果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借款合同 篇10

  (合同编号:--号)

  出借人(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地址:

  电话:

  借款人(以下简称乙方):

  证照号码:

  住所:

  联系电话:

  乙方因资金周转需要,向甲方申请借款,为明确双方责任,恪守信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条款,共同信守:

  第一条借款用途

  本合同项下之借款用于且必须合法使用。

  第二条借款金额

  本合同项下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整(小写:)。

  第三条借款期限

  本合同项下借款期限为天,即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四条借款款项支付方式

  借款按以下方式支付:以转账形式支付,甲方划入乙方指定账户(开户行:,户名:,银行帐号为:)。

  第五条借款利率

  在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内,月利率%;借款人到期未归还本金的,逾期部分按照在本条约定利率的基础上加%利率。

  第六条借款展期与逾期

  乙方如果需要展期,应在本合同到期1日前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甲方经审查同意展期的,甲、乙双方另行签订合同;若甲方不同意展期的,则本合同仍然有效,乙方已经占用的借款和违约金应按本合同规定偿付。

  第七条还款

  合同期限届满,乙方应以转账形式一次性偿还借款。乙方划入甲方指定账户(开户行:,户名:,银行帐号为:)。

  第八条借款担保

  1、为保障甲方债权安全,乙方自愿以其拥有的全部财产(包括但不限于房地产、银行存款、公司股权、投资收益等)为本合同项下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保证责任。

  保证责任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甲方实现债权的所有费用(如:评估费、保险费、保管费、公证费、鉴定费、拍卖变卖费以及律师费)等。保证期限为乙方全部借款项下的款项结清止。

  2、甲、乙双方可就担保的具体事项另行签订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项下债权担保。

  3、本合同项下之担保如发生了不利于甲方的变化,经甲方通知,乙方应按要求另行提供令甲方满意的担保。

  第九条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本合同下的任一条款,即构成在本合同项下的违约。

  2、乙方违约,甲方均有权提前终止合同。

  3、因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评估费、保险费、保管费、公证费、鉴定费、拍卖变卖费以及律师费等实现债权的费用。

  第十条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可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在本合同签订所在地的人民法院通过诉讼方式解决。协商和诉讼期间,争议不涉及的其他条款双方仍须履行。

  第十一条其他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借款本金及违约金全部清偿后终止。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合同签订时间:年月日

  合同签订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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