巾帼文明岗自查报告材料

2017-04-13 自查报告

  按照闽妇{XX}50号文《关于对全国级和省级"巾帼文明岗"进行复查考核的通知》精神,福清局检务科对照《福建省"巾帼文明岗"考核标准》于5月20日—5月25日开展国家级"巾帼文明岗"创建活动自查,现将本次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流服务:

  有良好的服务环境,服务功能齐全,服务程序简化明了,标语醒目。有岗位责任制度,规范的行业服务标准和达标要求,制定并兑现服务承诺制制度。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诚信,人文,高效服务,受到群众好评,服务对象满意率高。巾帼文明岗服务卡制作规范并主动发放。在解决本行业服务热点,难点问题有创新措施,能及时处理改进群众反映的服务质量问题,对服务对象提出的意见有反馈,有整改措施。积极开展扶贫帮困,捐资助学活动,利用信息优势,帮助贫困青年寻找就业岗位。

  二,一流管理:

  巾帼文明岗牌匾,承诺内容,监督台,监督电话均公开醒目上墙。结合检验检疫工作实际和特点,开展"献身检验检疫,立足岗位建功"主题活动。局领导高度重视创建工作,把创建活动纳入单位文明建设规划,定期指导和检查,专人负责和分管,为创建活动提供必要的支持,有明确的'争创计划和目标,有细化的创建标准,有切实可行的学习,培训,管理,考核和岗位责任制度。员工仪容整齐,行为规范,求实效。建立创建活动档案,图片资料,制作巾帼文明岗创建工作的dvd光盘。

  三,一流人才:

  科室现有12名工作人员,其中女性9名,占75%,科室主要领导为女性。党员5名,大专以上学历8名,研究生1名,人员素质较高,业务能力强,爱岗敬业,争先创优,办事公道,乐于奉献。每年度组织员工开展岗位技能比赛,岗位练兵活动有部署,有成效。建立员工的考评机制,开展业务学习及测试。 XX—XX年全科9人次被评为省,市级先进个人,6人次被评为福清市优秀团干,5人次参加本系统组织的"岗位能手竞赛"并获奖,另有3位女职工得到提拔任用。

  四,一流业绩:

  工作任务完成出色,检验检疫业务量位居全省系统前列。XX年度,共受理出入境货物报检60785批,561111万美元,分别比XX年同期增长15%和11%。签发普惠制原产地证6595份,16018万美元,签发一般原产地证3984份,31520万美元,签发其他原产地证书408份,2918万美元,累计为企业减免关税800万美元。

  社会影响好,集体荣誉多。XX年初检务科获评XX年度"省共建文明口岸先进示范窗口",同年获评福建省级"巾帼文明岗"荣誉称号;XX至XX年科室连续8年保持国家级青年文明号荣誉称号;XX年被评为"福清检验检疫局先进集体";XX年4月,在距北京奥运会开幕式100天之际,被授予"全国巾帼文明岗" 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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